“而我之前所写的那些古风歌曲,每一首都流传甚广,深受大家喜爱。”
“这么跟你说吧,4年前,我家里遇到一些事,我将这些歌曲的版权一次性卖出,光是版权费我就卖了近2000万。”
“而在此之前,我从这些歌曲陆陆续续所收到的版税,就多达5000多万。”
“我看了一下你们这合同,是买断合同。用500万来买断我三首歌,您可真是赚大了。”
“如果您实在不放心,我们可以在条款中再加上一条:第一首歌出来之后,你们可以制作一个相关影视剧的宣传片,看看这首歌的热度如何。”
“如果我第一首歌写得不好,后面两首歌就算是送给你们,剩下的50%尾款我也不要了!”
“我的古风歌曲写得怎么样,我自然是心里有数的。”
“刘先生,您就放心吧。”
其实。
如果不是因为我深知自己剩下的时间已不足一年,我是绝不会如此轻易地将自己三首歌的版权以几百万的价格出售的。
在这个信息爆炸、媒体极度发达的时代,一首歌曲一旦走红,其传唱度和影响力将是无法估量的,随之而来的各种收益更是不可小觑。
我深谙这一点,因此当我提出这个价格时,我确信自己并没有狮子大开口。
眼前这个刘能,如果真是个识货的行家,就应该能明白我所言非虚,并非在糊弄他。
果然,当我说完这番话后,刘能的神情变得异常严肃。
他郑重地点了点头,仿佛是在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
随后,刘能伸出手来,脸上露出了诚恳的笑容:“文山先生,成交了!”
刘能的爽快让我心中一松,也不禁对他的眼光和魄力暗生佩服。
他立刻吩咐在别墅外的助理重新准备合同!
而我则在合同上额外添加了一条条款:
必须严格保证我的个人资料不外泄,否则就必须赔偿200万!
刘能对此没有丝毫的异议,爽快地签了字,并立刻安排了转账事宜。
当着我的面,250万的巨款瞬间打入了我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