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个学姐很面熟,我打量着她好半天,才想起是我开学时在女生宿舍撞到的那个人,没想到她穿上衣服还挺好看的。
不,那天不穿衣服也蛮好看的。
学姐也看到了我,朝我微笑示意,我回以腼腆的笑。
小玉没好气地说:“你认识的人还挺多的嘛!”
我叹气道:“长太帅,一直是我的烦恼。”
小玉不屑地转过头,我伸手搭在她的肩上,眼前湖面平静,一如生活之安宁。
说起我的长相,还没跟大家描述过,简单说下吧。
本人身高,四舍五入,大概有两米吧,体重最近没有称过,只记得最轻的时候是七斤四两。
头发不长不短,脸不尖不圆,皮肤不黑不白,总之就两个字,普通。
属于那种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人,不能说丑吧,只是帅得不太明显,没啥特点。
我也不知道为何那么多人认识我,喜欢我,甚至迷恋我。
想来想去,只想到了一个原因,就是那天我在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神似冠希哥。
咳,咳……话入正题。
和小玉散完心,我便回到宿舍。
周末的宿舍里,本应是厮杀游戏的场景,今日却格外安静,就连肥猫和耗子都在握笔静思。
他们这是在为情书大赛而努力,因为有传闻,往年得名次的人,不管长相如何,都有不止一个的追求者。
简直就是屌丝逆袭的最佳机会。
肥猫见我进来,嘻笑央求:“鸡头,给大家分享一下恋爱经验呗,找找灵感!”
“你想听什么?”我懒懒地躺在床上,面对他们几个单身狗,甚是得意。
“第一次摸女孩子胸是啥感觉呀?”肥猫贼笑道。
“脸疼!”
“第二次呢?”
“你特么问的啥问题啊!”我懒得搭理他。
“肥猫这是望梅止渴,你就满足他一下呗!”耗子嬉笑道。
“第二次啊,腰疼!”
“……”
“其实你可以自己体验一下的。”我笑着对肥猫说。
“你把小玉借我体验一下?”
“滚蛋,看看你自己的身板,完全可以自娱自乐!”我骂道。
我这几个舍友啊,真是无聊,满嘴污话,我这个纯洁的小清新,都要被他们给带坏了。
情书大赛,只有周末两天的准备时间,周一就要交稿。
因为评委老师说,爱是发自内心的呼唤,是提笔就可写出的情愫,无需长时间的琢磨。
我趴在床上,带着耳机悠哉悠哉地听歌,脑海中全是美丽的情话,可以信手拈来。
多亏了曾经捡到的几百封情书,虽然我记不太清楚,但是只言片语的印象还是有的,稍加修饰,组合起来便是一封绝美的情书。
拿出稿纸和水笔,不到半个小时,我就完成了一千字的长篇情书,读来读去,相当满意。
情书的最后一句话是:“亲情,友情,或是爱情,都可以,因为与你相遇,是一场醒不过来的梦。”
最后面,我也尝试着画了一个风铃,虽然不是很像,但也能看出大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