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光幕播放起美国的一个连环杀人案件。
死者为两女,一男,三个孩子。
并且凶手对尸体进行了残酷的虐待,并且饮用了他们的血液。
前FBI探员罗伯特在勘察完现场以及受害者们的尸体后,给出了这样一份描述。
【白人男性;年龄在25---27岁之间。】
【身材瘦弱;给人一种营养不良的感觉。】
【单身;很可能有精神病史。】
【并且曾经使用过药物。】
【他没有参过军,有高中学历或者从大学退学。】
【很有可能患有一种或多种妄想性精神病。】
【他没有工作,依靠政府发放的残疾人救济金生活。】
【他居住的地方会非常邋遢,不修边幅,而且能够找到犯罪证据。】
【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大部分时间都是独自生活在在家中;如果他和别人合租的话,那只有可能是和他的父母,但是这个可能性会非常低。】
【如果能够找到他开走的那辆车子,那么他的居住范围在弃车地点的一英里之内。】
“好家伙!”
李世民瞪大了眼睛,喃喃道。
“只从命案现场的踪迹中就能推断出这么多东西?”
“这看上去比那码踪大神还要厉害啊!”
“竟然连脾气秉性都能推算出来?”
“这种人才不去算命可惜了!”
同样,狄仁杰也是大感惊讶。
单单一个犯罪现场,就能把罪犯的特征确定?
这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你要说能够通过痕迹辨别犯人特征,这点还是有很大几率做到的。
但你又是怎么确定犯人会是个邋遢的人呢?
这从哪点儿能够体现的到?
狄仁杰展开头脑风暴,但许久也没想出个一二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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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光幕道。
【我们来逐条分析原由。】
【第一条,白人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