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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8六年11月22日 晴(第1页)

就如宋北云预料的那样,三日时间就已经抵达了巧云的家乡。

巧云对这里也并没有太多的记忆,只是知道这里就是她的家乡罢了。

不过人都好像有一种本能似的,反正到了这里之后巧云的情绪明显要低落了不少,没有往日的模样。

宋北云从车上下来,映入眼帘便是一排排的老房子,人口倒也不像很少的样子。

“咱们从什么地方下手呢。”宋北云叉着腰看着面前陌生的环境:“这地方还真的是没来过。”

其实宋北云何尝不知道这一趟过来寻所谓的亲,不过就是大海捞针罢了,想要在这茫茫人海中找一个二十多年前的人本就无异于大海捞针,更何况经历这么多年的战乱、饥荒、水灾,人能不能活着都是个巨大的问号,说不准巧云的父母亲人都还没她年纪大呢。

“老规矩,先找个地方落脚。”

宋北云在周围寻觅了一圈,终究是没有能耐找到一个合适的落脚点,这个地方并没有一个称职的旅店,只有一些类似民宿的地方。

而这些民宿跟宋北云所理解的民俗并不一样,它那个环境就只是为了过路的客商落脚的,环境恶劣到即便是巧云这种行伍出身的女孩子看一眼都会皱眉的程度。

“看来得租个宅子了。”

“嗯。”

巧云现在可是大户人家的姨太太,跟以前那带着草莽江湖气的女子已经天差地别了,她自然是不能让宋北云这个朝堂相公住在些下三滥汇集的地方,所以现在挑剔的反而不是宋北云而是巧云。

想要租下一间宅子其实并不难,只是爱干净的宋北云受不了那种躺在屋子里都要小心被跳蚤咬的环境,他们一直挑到天快黑才算是看上了一家宅子。

宅主人是当地的富户,但前些日子举家迁往了海州,因为现在海州的开发程度已经相当高了,海州港更是除了广州港和杭州港之外的天下第三大港,海运带来的繁华让海州今非昔比,而且宋辽之间的迁徙政策又相当宽松,所以各地的富户都会往大城市里跑,这倒也是人之常情。

负责跟宋北云接洽的是这个富户家中的亲戚,他本来说是只售不租,经过好长一段时间的软磨硬泡,宋北云终究是靠施展了美色才让那泼辣的婶子答应他们租住一个月。

这婶子虽然泼辣,但该干的事倒是一样没拉下,先是吩咐人连夜打扫了宅子,又给宋北云送上了干净未用过的被褥,虽然都是要钱的,但这一点的确是让人很满意。

宅子空空如也,但好歹有个能蜗居的地方了,宋北云坐在空空如也的堂前,用一根铁钳子摆弄着炭火炉子,巧云烧了水却没有茶叶,只能端上一碗热水给宋北云:“委屈你了,让你陪我来这个乡下地方。”

宋北云都没抬头:“这算个什么事呢,我本来就是乡下出来的,这地方总比小莲庄要热闹吧。”

巧云没有接话,但她知道这里的条件真的是不太好,不管是从什么角度出发,宋北云其实都没有道理陪自己来这种地方的,他在朝堂是相公走出去是封疆大臣,如今却在这里……

“巧云姐,你先别忙着内疚。我要是真的忙起来,肯定是没办法出来的,现在不是过渡期么。”

宋北云的解释显然不能给巧云带来心安理得,她仍是感觉自己拖累了宋北云。要不说女人麻烦呢,碰到这种时候解释都是多余的,洗个澡进房间干了个爽就什么屁话都没有了。

这第二天开始就要正儿八经的寻亲之旅了,不过还是那句话,调查二十年前的一个人一件事,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

宋北云虽然通过县令那边查询到了相应的县志,但县志上只记录了当年的一次灾荒,但却没有任何细节。

“巧云姐,你有没有什么信物之类的?”

巧云连忙从怀中摸出一个孩子用的铜锁,上头还歪歪斜斜刻着长命二字。

从做工上来看,这绝对不是什么有钱人的佩饰,应该是巧云本不富裕的父母给她倾尽全力留下的最后念想了。

“既然这是唯一的信物,那咱们就得从这东西上入手了。”

两人坐在路边的茶水铺子中,看着络绎不绝的过路商人,现在宋北云也有些发愁了。

昨天他倒是问了巧云为何突发奇想的想要寻亲,而巧云的回答倒是让他哭笑不得,却只因为担心未来孩子不知籍贯,让人叫做了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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