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眼睛的余光,阿都马上就看清楚了。
那是一支枪管!
一把乌黑铮亮的小手枪。
警用六四式手枪。
老实说,作为武装贩毒团伙的头目,阿都打从心眼里瞧不上六四式,这种手枪威力太弱,有效杀伤距离甚至只有一二十米,超过三十米精度和杀伤力都大幅度下降。在枪战之中,往往毒贩的火力比警察的火力更加强大。
警用手枪更多时候是起个威慑作用。
平时,王为也不喜欢用六四式,他更喜欢用“傻大黑粗”的五四式。
尽管死沉死沉的,威力大啊!
杀伤力超强,停止作用杠杠的!
不管是谁,挨上五四式一枪都得趴下。
但这一趟任务,王为还是自动自觉的挑选了六四式,原因也很简单——方便携带。
五四式实在太笨重了,藏都没地儿藏。
不过眼下嘛,枪口直接就顶在太阳穴上,哪怕六四式威力再弱,杀伤力再小,那也是一枪一命,绝不含糊。阿都可不敢拿自己的太阳穴去试验六四式的杀伤力!
“阿都,我要是你,就会老实一点!”
王为戏谑的声音,在阿都耳边响起。
阿都脑袋里轰轰作响,乱作一团,一时间,完全没有办法正常思考。
原本大好局面,怎么忽然间就变成这样子了?
没理由啊……
不但阿都犯起了愣怔,其他团伙成员也都犯起了愣怔。就刚刚,老大还在口沫横飞,趾高气扬,觉得天下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怎么一转眼脑袋上就多了一把手枪?
不是说,收拾两个小警察易如反掌吗?
其实在王为和程雪下车之时,大家都觉得老大说得一点没错。
收拾这样两个南方来的“瘦弱”警察,其中还有一个女的,确确实实易如反掌。不要说他们有九个大男人,就算是二对二,那也是稳操胜券,手到擒来。
大家做梦都没想到,事情会突然发生这样的转变。
而且,转变还没有全部完成,出乎意料的情况还在继续发生。
程雪一脚踢爆阿都之后,并没有歇着,腿一抬,踢出了一个普通男人绝对无法想象的弧度——一百八十度的大劈叉!
坚硬的运动鞋鞋尖,瞬间就和扭住她的胳膊站在她身后的那个男人的脸部来了个亲密接触。
严格来说,是正正踢中了那个毒贩的鼻子。
只听得一下清脆无比的骨折声传出,紧接着就是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那个男的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受此重击,一阵剧烈的疼痛深入骨髓,顿时眼冒金星,眼泪鼻涕一起飚了出来,猛地松开了手,捂住自己的脸往后退了好几步,殷红的鲜血顺着指间流淌下来。
“以为姑奶奶每天练大劈叉是白练的么……”
程雪哼了一声,轻轻地嘀咕了一句。
就这样的水准,也敢朝本姑娘出手,简直是自寻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