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他们都随身携带配枪,但在这种混乱至于极点的环境中,谁也不敢随便拔枪。现在当务之急,已经不是抓捕桑邦,而是想办法救出老广,全身而退。
不过看上去,这个任务也不是那么好完成的。
桑邦的两名保镖,一声不吭,就朝他们迎上去,和桑邦一样,手里亮出了明晃晃的利刃。
“他们是条子,带着枪呢。抢他们的枪!”
桑邦大叫,紧握着血淋淋的弹簧刀,就向曹承扑过去。
曹承额头上冷汗就下来了。
在这样的环境里,身边到处都是人和障碍物,跟持刀的对手硬碰硬格斗,显然非常不明智,更何况他已经受伤了,左臂被啤酒瓶砸了一下,虽然没有骨折,却也痛得钻心,战斗力肯定受影响。然而老广已经重伤倒地,就这么丢下战友撤退,更加不可能。
情急之下,曹承顺手抓起另一桌上的空酒瓶,向桑邦迎面冲过去。
这家伙想抢枪,无论如何不能让他们得手。
曹承倒不担心自己和另外两名队友,大家都是经验丰富的老警察,没那么容易被人把配枪抢走,他担心的是老广。
自从中刀倒地,老广就一直躺在那里,再也没有动弹。
情况相当严重。
真要是被桑邦抢走了老广的配枪,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这一刻,曹承心里早已无数次的后悔,实在不应该为了所谓面子擅自行动,现在老广生死不知,剩下他们三个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成了问题。
曹承已经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从警以来最大的麻烦。
一个处置不当,不要说和王为“斗”,能不能继续在禁毒大队待下去都不好说,甚至能不能继续穿这身警服都还不一定呢!
不过这时候,后悔也晚了,现在只能拼死上前,顶住桑邦再说。
他们现在只剩下三个人,却要面对七八名毒贩,大获全胜,抓捕桑邦什么的,是想都不用想了,曹承的目的就是顶住十分钟!
相信夜总会见了这个情况,肯定会报警的。
派出所就在附近,接到报警电话,知道有警察被围攻,必然会在第一时间赶过来。
但是这个过程就算再快,派出所动作再迅速,十分钟已经是最少的估计了。如果十分钟他都顶不住,那就万事皆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顶住十分钟,连一分钟都未必能顶住。
就在曹承手持啤酒瓶向桑邦迎击上去的时候,不防旁边一个人猛冲过来,重重撞在他身上,撞得他向一旁踉踉跄跄好几步,脚下被什么东西一绊,再也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倒在地。
不等他起身,桑邦已经直冲过来,高高举起了血淋淋的弹簧刀。
“死条子,去死吧!”
桑邦眼里闪耀着凶残的光芒,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警察如此仇视,满脸狰狞之中甚至还夹带着一丝极度兴奋之情。
似乎“杀警察”这件事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刺激。
“唰——”
弹簧刀朝曹承刺了过去。
这一刀又准又狠,力道十足,桑邦显然连吃奶的力气都使了出来。
应该说,桑邦这家伙确实精通搏杀之道,他个子小,力气自然也比不上那些身强体壮的大块头,和人近身搏杀,先就吃亏。他虽然没有正儿八经练过武术和搏击术,却也明白,想要弥补这种天生的不足,就只有在狠劲上,速度上想办法。
尤其是短兵相接,白刃搏杀,力气大小已经不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
“快准狠”三字真谛才是最重要的!
只要刀子捅到位,你力气再大也是白搭,一头牛也能瞬间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