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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七二章 准备出发(第1页)

照例由小晴看摊儿,杨凌冲四周摆摊的大小朋友淡淡一笑之后就慢慢顺着大街往前走。

镇上杨凌来过好多次了,已经算是轻车熟路,每个店铺都很熟悉,他径直走到镇上唯一的酒楼找了一个临街的座位,丢下一枚据说是这神州地界大楚国通用货币的青金币,圆形,中央一个圆形的小孔,上面一个篆字五,表示五文。

此时已经差不多上午十一点,酒楼并不算热闹,小二送上来一个酒壶状的贝壳和一个酒杯状的贝壳,顺便还用半个大贝壳送上来一盘干煎小银鱼。

杨凌给自己倒上一杯酒,然后一边喝一边吃,眼观四路耳听八方观察收集自己需要的信息。

实际上这半年来,杨凌早已把附近的情况打听的差不多了,附近最近的一座城市叫云凤城,距离这里还有接近五百公里,而且沿途并不太平,荒山野岭中路不好走不说,蛇兽虫蚁大量出没,因此要去一趟并不容易,好多渔民一辈子最远也就走到镇上,以为这长盐镇就是最繁华的地方了。

当然对于杨凌来说,云凤城估计也只是个垃圾城市,但能够接触到的信息可不是这个小镇可以比的。

而杨凌每次来镇上坐在酒馆里,一是想打听一下附近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关于织田雪子的事情,天上掉下一个大美女这种事情,一般都会被传的沸沸扬扬,但明显半年来都没有听任何人说起过,这让杨凌非常担心;二就是杨凌想打听一下最近有没有商队去云凤城,他自己本来可以一个人去,但小晴一家人却不干,杨凌也没奈何,他不想让这一家人为自己担心。

快到中午的时候,酒馆里面的座位已经坐满了,此时外面又有三个衣服整洁的男人走进来,三人眼睛在酒馆内一扫,立刻脸色有些难看,最后停在杨凌独坐的桌子上,相互点点头径直走了过来。

“这位小兄弟,没有位置了,能不能共桌同饮!”其中一个面皮白净的中年人说。

杨凌微笑一下点点头,把自己的酒杯酒壶都挪到一边,“请~”

“多谢多谢!”三个人一看就是经常在外行走的客商,说话和气,拱手道谢之后呼唤小二上酒。

很快酒菜上来,三个人边喝边聊,说的话题却引起了杨凌的兴趣,忍不住放下酒杯说:“三位大哥最近要去云凤城?”

还是那个面皮白净的中年人点点头,微笑着说:“不错,我们这次来长盐镇收购一些海产之后顺道经过云凤城去都城南郢(ying,三声),小兄弟莫非想同路去云凤城?”

“正是!”杨凌拱手笑着说。

三个人互相看了看,然后一起点了点头,另外一个紫红脸膛的汉子说:“听小兄弟口音也不是这长盐镇人,既然有同桌共饮的机会,算是缘分,我们三日后离开,小兄弟如果要同路,就安排好之后赶早来客栈一起出发。”

“多谢多谢!”杨凌高兴不已,本来镇上几家大的商户每隔半年就会组织商队去一趟云凤城,但杨凌去问了一下,最近两三个月都不会去,因此只能之能来酒楼碰运气,竟然真的让他遇上了。

互通姓名之后又喝了几杯,杨凌告辞离开,在对面餐馆买了些熟食返回送给小晴,发现一担鱼虾还剩下大半。

杨凌有些无语的把食物递给丫头,然后撸撸袖子把她赶到一边开始吆喝。

“各位老少爷们,哎,看一看瞧一瞧嘞,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今天最新鲜的小黄鱼,大黄鱼,金龙鱼,金线虾,跳水大甩卖,统统两文钱,两文钱一斤,买三斤送一斤,买五斤送两斤,买十斤送五斤,先买先得送完为止,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各位老少爷们……”

“噗通~噗通~”两边卖鱼虾的摊位摔到一大片,就连几个路过的都被杨凌一嗓子差点儿吓地上去了。

“噗嗤~咳咳~”正吃着东西的小晴一口气没缓过来,呛的差点儿背过气去。

不过很快大量的路人就被杨凌这新鲜的吆喝吸引过来,其中一些人看看鱼的确还算新鲜,最主要的是便宜,平日至少都要三文一斤的鱼虾只要两文,而且还买三斤送一斤,因此纷纷都解囊竞购,杨凌也不含糊,不慌不乱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不到十分钟,一担鱼就快卖完了。

“小兄弟,你这样卖我们还怎么卖?”旁边一个黑黑瘦瘦的汉子急的脸都白了。

小晴丫头看见有人凶自己的哥哥,立刻跳起来护在杨凌面前,指着黑脸汉子说,“大叔你这就不讲理了!刚才我卖三文一斤,你不准我卖,非让我买五文,你自己却卖四文,看看这里的鱼,就你买的最多,欺负我们都是小孩子呀!”

旁边几个看摊的小朋友也都义愤填膺的跳出来指责黑脸汉子逼迫他们卖高价,结果都没怎么卖掉。

黑脸汉子在杨凌的白眼儿中挑着自己的担子灰溜溜的走了,一群孩子像打了胜仗一般高兴的跳起来。

“哥哥你好厉害呀,不过就是少赚了不少钱!”回家的路上,小晴双眼闪着小星星看着杨凌,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没想到一贯宁静温和的哥哥竟然还有这么火爆的举动,完全一下将心目中的形象完全颠覆了。

接下来的两天,杨凌早出晚归,一个人驾着渔船在附近的大海上搜寻了两天,而且潜入海中之中挖出来不少散发着能量波动的东西,当然还有不少珍贵奇异的珍珠、贝壳珊瑚之类的凡俗东西,这些他要带到云凤城去售卖,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出去打探消息花钱往往来的更快。

三天后,天空刚刚发白,杨凌便已经准备出发了。

“阿仔,路上小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是小晴爷爷当年留下来的一把钢刀,拿着路上防身用!”大叔从裹着的麻布里面拿出来一把连鞘的大刀,长约一米,刀鞘是鱼皮所制,看起来虽然陈旧,但却厚重无比,杨凌抽出来看了一眼,刀锋竟然还有寒光闪烁,的确是一把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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