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
叫冒山的野人男子开口道;
“王爷,不是械斗,是我丈人……丈人说这是他们张家的风俗,姑爷第一次上门时,得被丈人打一顿,吃了打,记了打,以后才不会欺负家里的闺女。
我……我们是说好了的。”
郑凡的目光,微微眯了一下。
这个野人青年,很不简单。
首先,一口流利的夏语,就已经很有能耐了。
王府麾下的野人军队,早先是收纳的雪海关以北的野人部族,并非是天断山脉里那些靠着晋地的熟野人部族。
其实,熟野人部族已经不能算野人了,因为他们可能早就说的是夏语,却压根不会说野人语。
早些年,搁苟莫离崛起前的那个时代,会说夏语的野人,往往能在往返晋地和雪原的商队里混一个不错的位置,苟莫离最早就是干这个的。
再者,他被绑了,结果能有一群野人袍泽拿着刀,要来救他,证明这个冒山虽然年轻,但在袍泽那里有很高的威信。
最后,就是这临场反应了。
打,已经被打了,恨,应该恨吧,任何一个大老爷们儿被这般羞辱抽打,怎可能咽的下这口气?
但他……
“冒山。”
“属下在。”
“你让孤想到了一个人。”
冒山不敢跟着说话,只是低着头。
“让孤想到了,金术可。”
“属下怎能和金大将军相比,属下……”
郑凡目光落在了那边跪着的张达身上,道:
“是这么回事儿么?”
张达是蠢了点,但并不是个傻子。
在掉脑袋和认亲二者之间权衡时,他还是能分得清该选哪个的,尤其是王爷刚刚所说的“金术可”,这是怎样的一种评价?
如果说王爷是黔首崛起的神话,那么在晋东,王爷之下的另一个神话,就是金术可创造的。
刑徒部落出身的金术可,一步一步走到了正印总兵官的位置,身上还有大燕的爵位在,搁以前,真的让人难以想象。
“回王爷的话……是……是这样的……是……”
大家都知道这是骗人的,
但问题是,
你得看那位被你骗的人,他愿不愿意。
“这次调兵去范城,你在么?”郑凡问道。
“回王爷的话,属下在。”
“现在,还能去么?”
“能去!”冒山坚定道。
“伤呢?”
“路上能养好,到了范城,不耽搁厮杀!”
郑凡点点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