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你家婆娘要得凶?”
“滚滚滚。”王山燥红了脸:“老子只是想买点来补补而已,身体好着呢。”
王虎笑呵呵的说:“猪腰就贵了哦,一个三块钱。”
三块钱的价格,让很多人都觉得贵,纷纷摇头。
最后那个王山一咬牙,还是忍痛买了。
贵是贵了点,但吃下去,好歹能应付自家婆娘一段时间。
站在人群中的王顺,摸着下巴,忽然想起来一个典故。
花城有一道美食,叫做‘白云猪手’。
大概意思是一个和尚下山偷买两个猪蹄。
但还不等他吃呢,就被发现了。
吓得小和尚把猪蹄丢进河里。
却没想到那猪蹄在被清澈的河水冲刷了一天一夜之后,被人捡走拿去吃。
发现异常的美味,没有一丁点的骚味,腥味。
于是这个方法就一直流传了下来。
这个野猪肉,不知道是不是也适用?
要是可以的话,这头野猪,价值可就大了。
王顺目光一闪,思索了一番之后,决定买下来。
这头野猪,在抛除掉内脏之后,大概是两百斤左右。
不到二十块钱就可以拿下。
这要是换成家猪,得一百五十块左右。
即便是这个办法不行,这些野猪肉大不了就腌制一下,多放点辣椒进去,勉强也可以吃掉的。
想到这里,王顺从人群中走出来,对王虎说道:“虎叔,这头野猪我要了,你便宜点?”
“真的吗?”王虎大喜过望。
这些村民都是来看热闹的。
除了猪腰子卖出去之外,其余的都没人要。
王顺点头。
“哎呀,你这傻孩子疯了吗?”王妈拉着他的手:“买这玩意有什么用!”
王爸也是不同意。
“爸妈,相信我。”王顺冲着父母小声的说:“就跟杨桃一样。”
王爸王妈顿时就不再阻拦了。
虽然心中依旧是觉得没底,不靠谱。
但鉴于二儿子之前的表现,没有让他们失望过。
就再相信他一次。
村民们一个个都乐了。
“王顺,你买这骚猪肉回去吃得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