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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解围(第2页)

记得有一次,是国内一个驻非洲工作组被人绑了票,她正好在那边儿执行任务,就和特勤大队的两个战友去赎人,就当着他们的面,十一个人质让人砍下了头颅,血流成河,所有人都漠然视之,连秦卿自己都不敢当回事儿

能怎么办?那地方一个月来上四五次暴乱是常态,安稳个三个月半载,所有人都念阿弥陀佛,别说死十一个人,就是成百上千的倒在地上,也算不得大事,几乎月月发生······去这种地方出任务,生死不由人!

陈良看了这些新闻,却有些沉默,好半天才苦笑道;“我在局里的时候,苏局长总跟我说,别老觉得外勤人员个个威风凛凛,三天两头的出国,拿的津贴多,在局里也受人尊敬,神气十足,可是,他们死在外面,国内连给评个烈士,都要偷偷摸模,见不得人,亲戚朋友都不能通知,最多也就在内部,举行一个匿名的追悼会·····

秦卿一愣,笑道;“罢了,别想那些不开心的,等下我带那两个小泼猴儿去登山,不如一起去?家里还有几套攀岩装备,你可以带着去活动活动身手。”

她看过陈良的可公开档案,里面记载,他擅长攀岩,能在苏俊峰提供的档案里记上一笔,恐怕不只是一般的擅长了。

秦卿说的安全装备,都是军用品,很高档。陈良看了,也不免高兴,他还真是有些日子没有玩过,汪晓和小庄这两个看见·眼睛里也冒出一连串的金光。

秦卿忍不住好笑,干脆让他俩也拿一套,别管玩得转玩不转,穿戴上也显威风。

汪晓他们如今和秦卿混得熟了,也不客气,高高兴兴地挑选了一身穿上,成功变身山地特种兵,尤其是小庄,他本来就是军人出身,穿着这一身,特别显气质,以前看着还有几分孩子气,这么一打扮,登时成熟许多。

秦卿说要他们登山,指的就是家附近的一座海拔不算很低的山峰,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鸳鸯岭。

这座山岭之所以得名,还有个很神奇的传说。

很多很多年以前,有一对儿青梅竹马的小情侣,两个人情投意合,从小就订了亲,但是男孩儿的父亲,有一天进山采药,被野狼袭击,他虽然奋力一搏,打伤了野狼王的一条腿,但本人也被野狼王咬成重伤,回家之后,没有两天就惨死,男孩儿一气之下,就辞别了心爱的女孩儿,拿了一把柴刀,进山猎狼,为父报仇······

男孩儿离家远去,因为山上野狼凶狠,女孩儿非常担心·便日日在菩萨面前祈祷,说如果男孩儿能够平安归来,她愿意皈依佛门,一辈子青灯古佛,了此余生。

男孩儿经过千难万险,终于找到了那只受伤的野狼王,他全身抹了遮掩气味儿的药物,在草丛里不吃不喝不动,埋伏了整整三天,终于偷袭成功,趁着野狼王落单的机会,把狼王杀死,但是,他本人也脱力,昏死过去。

其它的野狼随着血腥味追踪而来,眼看着男孩便要葬身狼腹,忽然间地动山摇,男孩儿身子下的土地,瞬间拔高,形成绝壁,野狼上不去,徘徊许欠,终于退散,待到男孩儿醒来,发现自己在山顶上,触目所及,都是直上直下的绝壁,根本找不到下山的路途,他便在山崖上,靠摘山壁上一些果树的果子为生,慢慢地用草编成绳梯,历经三月时光,终于战战兢兢地通过绳梯下了山崖。

当这个男孩儿辛辛苦苦回到家,看到的却是已经剪掉青丝的少女,少女见情郎平安归来,便遵守在菩萨面前的承诺,翩然远去,再不见踪影······

从此之后,这山崖,就被人称为鸳鸯岭。

这个传说当然不可能是真的,不过,山壁到却是很陡峭,堪称鬼见愁,附近的军队进行山地训练,一般就在这里,而且,山上有不少野生的药材留存,因为这附近属于军管区,被人为破坏的不多,所以,哪怕到了今天,偶尔还能采集到药草,军人野外求生训练的时候,没少就地采些止血的药草,虽然都不是什么珍贵的,可是,在如今的环境下,这就很难得了。

秦卿打算陆陆续续地把学校里的学生们带来见见世面,毕竟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当军医培养的,让他们了解一下野外求生的知识,能够适应环境,就地朴充药品,也是好事,汪晓和小庄,就算是带个头。

雨刚停,山上竟然不大见秋意,除了有寥寥的树叶枯黄,好多地方都是郁郁葱葱的。

小庄和陈良还好,他们经常去野外,汪晓就很兴奋了,毕竟是个还不到二十的小姑娘,能有这样的机会,自然觉得新鲜有超。

一开始秦卿还担心刚下迂雨,路面太滑,不好走路,可见汪晓和小庄踩着登山鞋,走得稳稳当当,一点儿都没受影响,也就放下心。(未完待续。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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