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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第1页)

秦卿摇摇头,拉着那女人坐下,替她把脉,柔声道:“你的肺肠燥热,〖体〗内有大量的燥气,孩子正吃奶的时候,热气自然流入她的〖体〗内,造成肺热炽盛。你只给孩子吃药,她纵使好了,之后又喝你的乳汁,还是要生病的。”

“这……”女人惊讶地瞪大眼,好半天才恍然道“原来如此,是我……那我回去就给孩子改吃奶粉……秦医生,您看……”

“这到不必。”秦卿失笑“母乳对孩子是最好的,含有婴儿所需的所有营养,如果不吃母乳,孩子的身体就会比较弱……这样吧,你拿同样分量的枇杷叶、木通、款冬huā、紫菀,杏仁、桑白皮,再加上一半分量的大黄,研成粉末,熬制成浓汁,饭后睡前各吃三两,这样,你的乳汁也具有药效,再给孩子喂奶,自己和她的病就都治了。”

秦卿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给她写好药方,这对夫妻连忙道谢。

全当日行一善,秦卿也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给他们开过药方,就告辞离去,她走得潇洒,做丈夫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难免有几分疑惑:“这人行不行?我看,还是去正规医院找个大夫给你看看吧……”

妻子的眉宇间,却带了几分异色,轻笑一声:“……她是沈国手的高徒,现在〖中〗国最炙手可热的中医师之一,不会骗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丈夫意外地扭头“小蝶,你认识她?”

妻子没有说话,只是低下头哄了哄还在哭啼的女儿,低声道:“我们走吧。去药房抓药。”

自然是认识的……她是秦卿,是沈国手的关门弟子。羽林医学院的校长,抗癌灵,戒毒药的发明人,〖中〗国医学界最年轻的带头人之一。

那个人的前途光辉灿烂得很呢!夏蝶也不懂,自己为什么竟然对她印象深刻,也许,是因为那个女人拥有她所没有的一切?

夏蝶叹了口气,抱着女儿与丈夫步履缓慢地向商场外走去,难免有些心不在焉。自己明明是名牌大学毕业。明明有才也有貌,还曾经拥有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无论从哪里看,都不比那个女人差了……

可才几年的工夫。她毕业之后。和男朋友分了手,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受不了现实社会中那些‘莫名其妙’的规则。最后老老实实地听妈妈的话,相亲相中一个普普通通,小有资产的男人,结婚生子,当起家庭主妇来……

她爱莎士比亚的诗篇,可她的男人却连大学都没有毕业。她喜欢典雅,喜欢清丽。但他的丈夫,每次给她买来的首饰,都是选择笨重的大颗钻石,还有金链子,说是值钱,有投资的价值,她向往烛光晚餐,喜欢在西餐厅细细地品尝红酒,想和最香醇的*啡,他的男人却连刀叉都不会使用,十分讨厌‘小资情调’,崇尚勤俭节约……

她现在有一个粗鲁的丈夫,有一个小气的婆婆,还有一个古怪的公公,每天为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操劳,整日里柴米油盐酱醋茶,如今,还有了一天到晚不肯消停的女儿……

夏蝶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在精致的妆容之下,她也老了,虽然年纪还不算老,可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她已经不再是双十年华,青春正好的小姑娘!

离开商场大门,夏蝶一抬头,远远地看到秦卿开着一辆敞篷的军车,潇洒飞驰,不知为何,居然想起自己的前男友程昱来——前些日子隐约听说,程家和明家联姻了。程昱娶了明家的小女儿明玉。

夏蝶是见过明玉的,当年她和程昱和平分手,明玉曾经专门请她喝过一次*啡,那是个很漂亮,也很有魅力的女人,妆容精致,从头到脚,都装扮的非常妥帖,连头发都不曾有半根分叉,言谈举止里,多少带着几分傲气,到也不至于让人难受……

明玉和秦卿是完全相反的两类人,也说不上哪一个更好,更优秀,更能吸引男人的目光……

“夏蝶,你看什么呢?上车了,没听见女儿哭啊!”

夏蝶一回神,赶紧打开车门,坐进去,就听坐在驾驶位上的丈夫絮絮道:“等下去医院,再给你检查检查,虽然你说刚才那个医生的医术不错,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身体重要,你要觉得累得慌,就把咱们女儿给妈带,你抽空歇歇,再不行,就请个保姆……对了,请个保姆吧,妈的年纪也大了,也不好总让她受累……要不然,她又数落你了。”

夏蝶怔怔地抬头,看着丈夫棱角分明的面孔,忽然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在车厢里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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