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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莫晗换好裙子,化了妆,站在镜子面前随手拨弄了几下头发。

她继承了母亲的样貌,五官秀气,身形高挑,四肢细长。即使是在北方这种个个人高马大的地方,她也算是鹤立鸡群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胸围,发育得太缓慢,李越海经常就这事嘲笑她,说摸她的还不如摸自己的。

莫晗一想到这件事就忿忿不平,忍不住往胸口多塞了两个垫子。正好听见李越海不耐烦的声音从楼层底下传过来:“莫晗!你、好、了、没——!”

莫晗赶紧理理裙子,小跑着从房间里出来,拍拍周远安的肩膀,“走吧。”

两人匆忙下了一楼,跟乐队几个成员汇合。

人群中个子最高的那个是李越海,他身后分别是贝斯手王林,鼓手阿峰,键盘手大k。阿峰也是画室的学生,其他几个成员则都是校外的。

晚上风刮得狂,几个人头发都被吹成了鸡窝。李越海正微微弯下腰试图点燃一根烟,火苗数不清第几次被风扑灭时,终于看见莫晗和周远安从宿舍楼里出来了。

“干吗呢磨蹭这么久?”李越海招招手,待两人走到跟前,他有些诧异地问:“小安怎么也来了?”

莫晗挑了挑眉,说:“他去听我唱歌呀。”说完,一只手很熟络地搂住周远安的肩膀,转身给大伙介绍:“这位是我的男朋友,你们还不认识吧,海鸟做的红娘。”

周远安忽略她前面的话,不冷不淡地介绍自己:“你们好。”

乐队一群人都能开得起玩笑,逮着周远安就开始莫嫂莫嫂地叫起来了,还起哄说李越海偏心不给他们介绍妹子。

李越海白了莫晗一眼,说:“你适可而止吧,别把小安带坏了。”

莫晗冲他做鬼脸,“就许你追黎可,我们这群孤家寡人只能眼巴巴看着是吧。”

旁边几个人顿时义愤填膺地点头附和,李越海拿她没辙,只好挥挥手说:“行了行了,快走吧,要迟到了。”

一群人笑着闹着出发,酒吧就在对面的一条街上,几分钟的路程就到了。

这间叫“太轮港”的酒吧外形是一艘海盗船,木制楼梯,栏杆上绑着一排排车胎,看起来颇有几分复古怀旧的味道。因为是轻酒吧,没有光怪陆离的灯光,也没有震耳欲聋的音乐,往来的多是附近高校的大学生和社会白领,坐在一桌喝酒小聚。

酒吧中央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小舞台,平常会有不同的歌手和乐队来表演。

今天开场是李越海他们乐队的秀,莫晗先拉着周远安走到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来看。

“要喝点什么吗?”她凑到他耳边小声问。

周远安全身都与这个鱼珠混杂的地方格格不入,连声音也很小:“水就可以了。”

看他也不像能喝酒的样子,莫晗找服务员给他倒了一杯温开水,她自己则要了一杯百利甜酒,加一勺冰淇淋口感更好,这里的年轻女孩们都爱喝这个。

没一会热,舞台上电吉他的伴奏声响了起来,李越海唱的果然是白天写给黎可的那首歌。莫晗看着在舞台上肆意挥洒的他,心里没来由的烦躁,端起酒杯一口一口往嘴里闷。

周远安一直安静地坐在她身旁,桌上水一口没动,也不主动说话。

莫晗跟他其实没什么可聊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把他带到这里来,大概是不想一个人听李越海唱别的女孩的时候太难受吧。

她从包里摸出一盒烟,才发现没带打火机,于是将烟咬在嘴里,站起身去找隔壁桌的人借个火。

等她走回来在身边坐下时,周远安才开口问:“你不是说你唱歌么?”

莫晗吐了口烟雾,声音有些沙哑:“半个小时后才到我。”

周远安“喔”了一声,正想说些什么,突然开始咳嗽起来。起初只是低低的两声,后来就越演越剧烈了。

莫晗有些无奈地把烟拿远点,皱眉看他:“你就这么不能闻烟味呀?”

“我有鼻炎。”周远安解释道。

莫晗耸耸肩说:“那你忍一忍,好歹让我把这根抽完吧。”

“……”周远安被她堵得无话可说。

最后莫晗还是那根烟按进了烟灰缸里,她伸手揉揉他的头发,一副老生常谈的口气,他们这个年纪的人都爱把自己装得多么成熟,“抽烟喝酒,这两样东西男孩子必须练练,不然以后怎么闯荡社会。”

男人的头不能摸,尤其是被女人。这一点周远安也不例外,他不露痕迹地皱起眉头,往旁边躲了躲。

莫晗看着他,莫名其妙叹了口气,几秒后把手收回来,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李越海说得对,我不能把你带坏了。”

周远安因为这句话而多看了她一眼,不知在想些什么。

半小时后rn乐队的表演结束,轮到莫晗接班了。她站起身,把手包丢给周远安,微笑着说:“帮我保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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