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Superman。
世界第一。
最中之最。
大抵是少年青葱懵懂时,每个少年都有过的梦想。
叶一鸣曾经想当个英雄。
他还记得在小学的作文里,以“未来的自己”为题目要写300字作文的时候,他鬼画符一般的字迹里,扭扭捏捏写着:“未来的我,是个英雄。”
八个字,十个空格。
还有二百九十个空格,他却一个字也写不了了。
他只知道想要做个英雄,成为一个伟大的世界都闻名的人,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做才行。
他提出了一些方案,最后被自己否定了。
终于觉得可行了,写了又划掉,划了拿着涂改带涂掉,再在上面写着笨拙的字眼,再涂掉。
后来剩下二百九十个空格里都是涂改带的白色细胶。
他看着那像蚯蚓一样的白色细胶,而后伸手撕了那一页,在新的一页上写着——
“未来的我,是一个厉害的农民伯伯。种着很多番茄土豆,卖向了全国……”
而后叶一鸣平凡无奇地长大,平凡无奇地上学,平凡无奇地毕业,再也不记得小时候的自己,曾经拿着比自己手指还要粗的圆珠笔,在本子上写下的话。
毕竟,那一页纸,早就被他揉成一团,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到今日,他从伏魔阵破阵而出,抱紧了怀中的女子,乘坐着银毛吊睛白虎,落在石晶迷宫的通道上,忽然觉得这千钧一发之间,他似乎有点像那时候被揉成一团的自己。
据比那个家伙竟然真的没有使诈,还非常准确地将空间裂缝开在伏魔阵内,当苏樱被吸入伏魔阵的时候,正好完美接轨,稳稳当当地收住了苏樱。
上一幕收场,这一幕出场,叶一鸣脑子只想着要到苏樱这边,而后他做到了,难以置信地做到了。
他静静地看着苏樱闭紧的双眼,她的眼角隐隐有泪痕,双手攥得紧紧的,仿佛与什么噩梦抗争一般,要从那个可怕的世界里逃离。
叶一鸣不知道苏樱被拖入伏魔阵之前发生了什么,他现在看见她完好无缺,便觉得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在这里,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他没有踩着七彩祥云,也没有骑着白马——如果一个白字够用,那么银毛吊睛白虎应该也算是比白马还要威风凛凛的坐骑。
没有穿着斗战胜佛的战袍,没有华丽盔甲,只有一身灰衣,在刚刚与褚决的战斗中,还破了几处,但是这一刻,将她从生死关头救出,如同公主一般呵护在怀里。
叶一鸣想象着,那双紧闭的眼睛睁开来,应该何等惊喜何等的感动,说不定,会如同电视漫画里一样,紧紧地抱住自己,窝在自己的肩膀上颤抖得哭泣,晶莹的泪水打湿了自己的肩膀。
苏樱眼睛睫毛很长,微微颤动着。
而后缓缓睁开眼睛,那双眼睛细细地看着叶一鸣,就这么凝视着叶一鸣半晌。
再之后——
啪一声,伸手给了叶一鸣一巴掌!
叶一鸣捂住自己的脸颊,惊讶地看着苏樱,这哪里是英雄救美的福利。
特么绝壁是大反派享受的待遇啊!
不是啊,妹纸,我来救你了啊!
怎么跟说好的剧本不一样啊!
喂喂喂,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最帅气的出场了啊!
错过这村没这个戏了,真的不配合一下?!
这天时地利的,就缺人和了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