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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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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宵和宋时聿是同系,宋时聿受老师欣赏,青宵不知和老师有什么渊源,他总能在老师家看到她。追人谈不上,宋时聿记得某天青宵带着一堆材料来找老师,自己问了一句要不要和我交往,而青宵答应了。

宋时聿借口说上楼看师母,他从二楼次卧的洗手间出来,一道高大的身影挡住去路。

周老师家的房子是学校分配的老房子,窗外种了一颗大榕树,周屿的半张脸隐在榕树的暗影里。本来一副压迫性的锋利长相,鹰眸锁在宋时聿脸上。

“外界知道谦谦君子的宋老师对前女友这么刻薄吗?还是说至今对前任耿耿于怀?”,周屿毫不客气,气势逼人,他甚至疏离的称他为宋老师。

周屿的视线密密实实落在宋时聿脸上,想从他完美的表情里看出什么。宋时聿侧了身子避开,他不置可否,低而长的尾调寒冷无温,完美面具终究露出裂缝,“这句话该我问周总,看来周总也没放下,所以替她打抱不平?”

宋时聿仰头凝视着周屿,发现对方那双黝黑的眼也望着自己,里面的情绪像一个深渊,他读不懂。视线顺着高挺的鼻梁向下,周屿的双唇线条流畅,有肉感。他跟Gloria没说完的话是,周屿是个很好的人。

这样好的人,嘴唇是温热的吧,让寒冬中的旅人忍不住的靠近。宋时聿咬了一下舌尖,喧嚣的,奔腾的情绪几乎冲破天灵盖。

母亲说他恶心,因为他喜欢男人。可他为什么不能喜欢男人,他凭什么不能喜欢周屿。他明明是对自己最好的那个人。

曾经。

宋时聿紧盯着周屿的嘴唇有些恍惚,如果他非要和周屿在一起呢?如果能拥有这个人,别的都无所谓,他可以毫无留恋的去死。

“儿子?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不和妈妈说一声”,主卧的门打开,周夫人走出来,在两人凝重的视线中走向宋时聿。“怎么穿这件衣服?”,她按压着太阳穴,药物带来的幻觉让她站不稳。宋时聿上步扶住她,师母顺从的依靠着他走回房间,嘴里还念念有词,“白衬衫,你怎么没穿白衬衫,我儿子最爱穿白衬衫”。

周屿在身后盯着宋时聿的背影,听他换了个年轻的声线,哄着说:“白衬衫洗啦,下次穿来给您看”。

之后周屿背靠着墙壁在走廊上站了很久,他低头看着握成拳头的右手,手指在空中缓慢伸直,烘手器的热风强劲,手指仍然被宋时聿的冰冷刺痛。

作者有话说

宋老师太腹黑了。

第4章装什么好人?

宋时聿回到住处,洗漱后换上柔软的睡衣,在黑暗的沙发上坐了一会儿。

书房里只有一盏昏黄的落地灯,底座笨重,从罗马尼亚运回来,运费比灯还贵。宋时聿一定要它,黑色暗纹盘旋在古铜色长杆上,顶部是一朵绽放到夺目的莲花。

宋时聿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灯与他和周屿非常相似,黑色盘旋的花纹像血肉下生长的诅咒烙印,而那段远离污秽的莲花,是周屿。

他盘腿坐在长绒地毯上,周围铺满许多张照片,几乎都是同样的两张脸。

22岁的宋时聿笑起来露出一颗虎牙,微微歪头,发丝垂落在身边人的肩上。比他高半个头的周屿在镜头前永远站的僵直,宋时聿笑他,以后当上名人,杂志上的周总站姿僵硬不像话。周屿说要请宋时聿作他的御用摄影师,宋时聿说他可贵了。

周屿笑说,他再努力多赚点。

宋时聿拿起其中一张,上面有四个人,周老师,师母,还有他们俩。宋时聿穿着师母口中的白衬衫,嘴角轻抿,不似平常那般笑。

白衬衫是周老师去世的儿子最常穿的。

儿子走了之后,师母的精神时好时坏,为了照顾师母,他们这一届是周老师带的最后一届学生。

播音专业,大学期间就能接到不少工作,商演、或者在电视、广播台实习,导师推荐信是最便捷的敲门砖。

宋时聿很清楚这一点,并一直为这件事做准备。他无意间穿过一次白衬衫去老师家,师母拉着他的手,直到睡着,宋时聿才抽身回家。

自那以后,白衬衫成了宋时聿看望老师的标配。

老师的儿子喜欢吃红烧肉,宋时聿每次被留下吃饭,碗里都堆满红烧肉。大块肥腻的红烧肉哽在喉间,宋时聿仍然噙着笑,用温和的眼神和十足的耐心听师母讲儿子小时候的趣事。

老师的儿子喜欢吃桃仁酥,宋时聿带回去的桃仁酥都拿去喂了流浪狗。

即使听师母说起过周屿的名字,宋时聿第一次见到周屿已经是大三下学期,那年学校池塘里的莲花铺满水面。

周屿的母亲和师母是朋友,周母常年在国外,听闻好友痛失儿子恨不得立刻飞回国陪伴。不巧的是那段时间,周屿的外婆身体也不好,医生下了好几次病危通知,于是周屿被委任陪伴看望母亲的故友。

周屿通常都是晚饭后,他不愿麻烦罗阿姨特意为自己准备晚餐,而宋时聿回学校的最后一班车正是晚餐开始前,按理,他们应永远擦身而过。

就在一个初冬的夜晚,师母突然病情恶化抱着宋时雨不愿意撒手,白衬衫上满是师母情绪失控时弄撒的汤汁。

周屿从外地回北城,卫衣外面套了件马甲,提着两盒大闸蟹赶在晚饭前来。

夜空黑透了,风变得很大,带着泠冽的气息把院子里的榕树叶吹下来。

他就是在落叶纷飞的院门口见到宋时聿的。

早一点,晚一点,都遇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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