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好像个没头苍蝇那样在荆棘密布的丛林中,几乎是不眠不休的乱窜,也会变成这样子的。
自以为是万物之主的人类,其实在大自然面前,是相当渺小的,李南方觉得自己够牛比了吧,可他安置好艾薇儿母女,一头扎进大山深处的原始森林中后,很快就分不清东西南北了。
周围除了山,树之外,就是山,树,没有枪声没有人声,唯有数不清蚊虫、野兽,忠诚的陪伴着他。
一个人,要想在这种环境下,找到想找的人,比大海捞针容易不了多少。
如果把李南方换成普通人,早就在一只美洲豹扑出来时,变成野兽们的美餐了。
现在那只美洲豹,变成了李南方的餐点,幸亏在这儿没谁会控告他,滥捕珍稀动物。
天黑了,天又亮,又黑了下来。
李南方仍然没碰到任何人,不知道那边是东南西北,唯有顺着一条小溪,向前走,希望能走出密林,再作打算。
捧起小溪水喝了几口,李南方顺势坐在了地上,解下背上的豹肉,开始进餐,吃饱喝足后,必须得好好睡一觉了,总这样坚持,铁打的人也受不了。
一次性打火机早就丢了,他也没心情钻木取火,这几天始终过着原始人的生活,就是生啃豹肉,还别说,这玩意的肉吃一口就抗饿,怪不得被列为保护动物——就是不如艾薇儿的乳汁好喝。
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女人那两个饱满的食品库,又联想到了岳梓童身上,这让他觉得自己的思想,相当的龌龊,很想给自己来一嘴巴,却又觉得那样是在浪费体力。
哒!
就在李南方用力嚼着豹肉,有两团高耸的雪白,在眼前晃来晃去让他想入非非时,忽然有清脆的枪声,从小溪上游远处传来,绝对是本能的反应,他马上抱着豹肉,一个翻滚躲在了灌木丛中。
在没搞清楚怎么回事之前,他傻了才会赶过去探个究竟。
不过一声枪声过后,又没了声音,就仿佛没有响过那样。
这不是幻觉,李南方能肯定,甚至他都能听出那枪声,是大众枪ak-47发出来的,这也基本证明开枪的人,应该是蓝旗游击队的人。
墨西哥军方所用的突击步枪,是fx-05式新型步枪,李南方假扮士兵押运达芙妮时,就曾经配置过这样一把。
他不能再等了,得过去看看怎么回事,最好是恰好遇到开枪打猎的蓝旗队员,那样就能走出这该死的鬼地方了。
用割成条的豹皮,把豹肉扎在背上,李南方顺着灌木丛,好像狸猫那样,飞快的向枪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是蓝旗游击队,刚才开枪并不是在打猎,而是严刑审讯俘虏:“说,你的同伴有多少,都在哪儿,该怎么联络他们!”
李南方贴在一棵大树后,悄悄探头看向那边。
地上燃着火堆,火堆旁总共有七个人,五个站着,两个躺着。
站着的人,都手持大众枪,一看就是蓝旗好汉。
躺着的那两个人,穿着墨西哥军方士兵的军服,火光照耀下,浑身鲜血,根本看不出长什么样子、
其中一个人,已经死了,是被爆头而死。
看来,刚才那声枪响,就是打死这个人。
被枪口狠狠押着额头的那个人——李南方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他活着是在受罪,他的四肢,几乎被砍刀剁烂,白森森的骨头茬子露在外面,身子不时的剧烈抽一下。
李南方很惊讶,这个墨西哥军人,都被折磨成这样了,怎么还没有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