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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椿细心而认真地给他捯饬着外在的一切。脸涂白了,发型做成了王城中的世家公子都喜欢的那款简单盘发,还戴上了个深色的木簪子。陆椿还把自己珍藏的、一直很少戴的一个小领子给拿了出来,系在了陆湫的衣服上,在这个处处都喜欢攀比的男人的战场中,外表是最为重要的一项,陆椿不希望自己的笨哥哥输给其他人。
“嗯……”陆椿给陆湫整理好了领子,让他站起来,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又把陆湫的双手都抹白了,这才勉强结束,“哥你记得,这个粉正常碰没事,但沾了水就会掉,你的脸跟手可千万别沾水,不然会很难看的。”
“好。”
陆湫对着镜子,左右看了一圈,也没觉得自己哪里好看,就是稍微更像那些世家公子了一点。陆椿给他挑的衣服比较宽大,正好可以稍微遮盖一下他那有些明显的肌肉线条。
但这样……真的可以吗
“到时间了,”陆椿看了看插在一旁的香薰,“来,跟我学着,慢点走路,不要着急,要矜持,要端庄。你就这样,一直走到门口。”
“可是这又不是庆国公府!”陆湫抗议。
“当做练习。”陆椿偷笑。
第十九章
马车摇摇晃晃,坐在车上的陆湫极为不适应地扯着自己身上那件鹅黄色、绣着繁复花纹的长衫。
他从军三年,穿惯了短衫与劲装,也习惯了把头发弄成不影响活动的样式,结果就为了出席宴会,突然盛装打扮,连发型都被做得十分复杂,这让陆湫总觉得身上不舒服。但碍于身边男侍警告的眼神,他没办法做出更大的动作,只能一直像长了虱子的猴子一样小幅度地扣扣挠挠。
“二公子还是稍微控制着点,”那人开口就是凉薄的话语,虽然身份是下人,但在陆湫这个主子面前并不会显得低微,“谨记自己是代表了陆家的脸面。起码家主大人不会希望听别人说,陆家是当真养出了只泥猴子。”
陆湫没顶嘴,乖乖停下了动作。这人很难应付,要是让他把自己做的正常的事情添油加醋地告诉母亲,那陆湫身边的看管一定会更加严格,这对他没有任何好处。
因为长时间不归家,陆湫身边本是没有男侍的,但毕竟是去人家沈府做客,母亲还是给他安排了个贴身的人。表面上是让男侍照顾跟伺候他,实际上则是管教和警醒,防止他又一次失态。
男侍名为知礼,是个古板严肃的家伙。他已经跟随了陆湫母亲陆守一十几年了,因为身体有顽疾,一直未出嫁,这些年都在尽心尽力侍候着陆家,就连武氏那种嚣张惯了的,都得对他客气几分,摆出点笑脸。
本来依照陆湫之前做出的事情,陆守一是决计不会再让他出门的。但奈何人沈家直接托人递交信件,指名道姓邀请了陆湫参加,且是只邀请陆湫。陆家对沈家可完全没有拒绝的权利。无奈,陆守一是咬着牙同意了陆湫的这次出行。
对此,陆湫倒是不太在意。他从没想过按照母亲为他决定好的道路行事,反正早晚都是要跑的,区区一个禁足令关不住他。只要母亲没有动真格地把他锁在屋里,他都是有机会逃走的。而他现在留在陆家的原因,一是养伤,二是为了多见见沈随安。
陆湫知道,自己没有希望能真的跟沈随安成亲。可即便如此,他也仍然想不遗余力地尝试一次,起码要告诉她,自己到底有多喜欢她。
至少等以后死在他乡异地时,不至于后悔。
陆湫不想再经历那种后悔。
在被敌人的刀刃刺中腹部,由于失血过多而意识朦胧的时候,他是真得觉得自己要死去了。可比起死亡,陆湫更害怕的是没能见到沈随安、没能在对方生命中刻下印记的遗憾。
这种遗憾让他在回来之后一次一次地做出荒唐事情,如果这些事能让沈随安记住,有一个人会不顾一切地、热烈而真诚地喜欢她,对于陆湫来说,也就足够了。
即使是拒绝,他也想听沈随安亲口拒绝他。只要被那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只要她说不希望他再继续,那他会乖乖听话的。
因为外出当兵,沈明琦几年未着家,身量长了不少,她曾经那些衣服早就穿不得了,身上这套还是前几日赶工做出来的新衣。
沈家大姐跟三妹都喜欢暗色,大姐沈君钰是因为暗色显得沉稳端庄,而沈明琦纯粹是觉得耐脏。今天沈明琦身上那套是藏蓝色的衣衫,乍一看制式很简单,但用料讲究,剪裁得体,加上沈明琦自身克制的气质,让她身上那股来自战场的肃杀感都被削减了不少,看起来还颇有点文气,像个书生。
沈随安和姐妹们不同,她喜欢浅色与亮色的衣服。虽然她的容颜并不是浓烈派长相,但一些鲜亮的颜色在沈随安身上也很少会掩盖她自身的华光。为了配合妹妹,她也选了套青蓝色的衣服,不过她没有做太多刻意的打扮,头发束得也稍显随性,有那么点敷衍在里面。
此时宾客还都没有到来,沈明琦跟沈随安一起,在云水居这边待着,逗狗玩。
“蹲下。”沈明琦跟乌裘大眼瞪小眼。
“汪!”乌裘晃晃尾巴,不停地在沈明琦脚边打转,就是不执行命令。
“蹲下——”沈明琦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撕了一块肉在乌裘脑袋顶上晃。
“汪!汪!”小狗蹦着跳着去够那块肉,但对方一次拿得比一次高,让小狗怎么也碰不到,只能继续围着她打转,看起来急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