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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欲绾青丝巧结双平(第2页)

所以你运气不好啊,黑山老妖。

员外郎似的白胖书生一抹颔渍,随着胸中热血滚沸,丹田里似有一股邪火在隐隐窜升,他双手握着赤霞剑,胸口那种闷重的感觉就像初次见到江露橙时那样,悸动到会觉得疼痛的程度。这是错过不再、好到没法更好,一生只能遇上一回的好机会。当着江师妹之面,只能做英雄了啊。

“般若波罗蜜,般若波罗蜜……”龙大方轻轻念诵,迈步俯身,拖剑朝巨汉奔去,手中所握,仿佛是团烈火,炙卷须眉,蒸发汗渍——直到踩着树干一跃而起,迎着猎猎劲风睁眼,才发现赤霞剑真里在熊熊赤焰里,剑柄剑锷的纹路绽出炽芒,灼痛了握剑的手掌。

但处于一生一度的英雄时刻,龙大方凛然无惧,从天而降,衣发逆扬,一剑标向那狞笑昂首、满目讥诮的黑山老妖,从直欲胀破的丹田里爆出惊天怒吼:“……死来,妖物!”

卷着赤红火焰的金剑“剥”的一声刺入钟鼎似的黝黑头盔,从楔形帽沿一贯而入,陡自盔后穿出,热刀刺牛油般,滑顺得无以复加。龙大方连人带剑重重撞上巨躯,冲击力道之强,底下拉着钢丝的四人抵受不住,甲内的固定锁扣松脱,丝索抽离,拉锯的双方倏然两分。

应风色在半空中奋力扭转,以背门着地,撞得眼冒金星,总算护住怀中女童。

忽觉触手处又绵又软,肉感十足,决计不是幼女的身板,本能地掐握了一把。言满霜一惊,捂胸坐起,臀下又被某个勃然而起的坏东西顶了一下,堪称是双重打击,忙不迭地逃了开去,小脸酡红,垂落的散乱发丝掩去大半张脸,看不清表情,单薄的背心轻轻起伏着,不知是惊是怒。江露橙搂她肩膀细声抚慰,两人始终没往应风色处瞧来,料想是言满霜并未告状。

回想起来,坐于他两腿间的绵股浑圆有肉,绝非干巴巴未发育的幼女,那异常丰满的乳房手感也是。应风色不知如何才得藏起这般傲人的双峰,但言满霜从头到尾都没提过自己的年纪,是众人瞧着她娇小的个子与稚嫩的长相,想当然尔地将她当成幼女;宽松突兀、宛若小孩偷穿大人衣裳的打扮,想来也是为了遮掩发育良好的身材,所做的伪装。

江露橙对她的关怀不似作伪,应该也被蒙在鼓里。言满霜的实际年纪,若连女子都不易看穿,这可不是一句“阴错阳差”就能揭过。应风色越想越觉这位言妹妹在装小的演技上委实不容小觑,眼角眉梢等细微处格外有戏,毋须开口就能暗示周遭之人“我是小女孩喔”,自然而然,像入骨髓,堪称神技。但她有什么难言的苦衷,须得对初识之人隐藏年龄?

也可能是她早已习惯如此。

个中必有蹊跷,然而却非此际最重要的事。

应风色拾回半痴剑,谨慎地靠近双手大开、仰躺于地,头颅连着铜饰方盔被赤霞剑贯穿的巨汉,仿佛要确认他是否已经死透。金剑上的火焰熄灭,剑刃透着些许暗红,白烟缕缕,热气灼人,夹杂着创口肌肉炙熟的焦臭。

青年撕下袍襕里手,拔出赤霞剑,惊觉剑柄之烫难以久持,只能先搁在一旁,提起半痴剑,将黑甲链接处一一削断,甲片散落一地。

“堂堂风云峡的麒麟儿,居然干起这等劫尸捡骨的勾当,你不是连这种黑心钱都要赚罢?还是这也能加捞什子点数——”运古色啧啧有声凑上前来,蓦地脸色大变:“不是吧,需要这么变态么?”

应风色痴剑一挥,剁下巨汉的头颅,因新死不久,尸身血液未凝,大把的暗红乌浓从断口激射而出,持续片刻才转弱。应风色不理运古色大呼小叫,提着沉重的首级避至一旁,刃尖由下而上,深入鬼牙半面与颊颔间的缝隙里一削,另一边也如法炮制,取下了半面。

首级两侧的颔骨上,各凸出小半截铁钉似的异物,平滑的簇新断面闪着金属锐芒,自是半痴剑所致,敢情这副半面以铁钉一类的物事锁入颔骨,才无法以徒手取下。这残忍的手法连运古色都被震慑,一时忘了叫嚷,瞠目片刻,回神时已冷静下来,沉声道:“你是为取面具才砍的头?”

并不是。应风色在心里说。

他是为确认巨汉的长相,才铁了心取下半面,在与面具奋战的过程中,发现从上方的空隙削不断固定之物,下方又不免被身躯阻挡,才不得不砍下首级,却顺着他的话说:“至少其他的鬼牙众不必再试了,这鬼牙半面与头颅的连接点,无法轻易从外部破坏。”

被装扮成“黑山老妖”的巨汉面孔扭曲,变形严重——毕竟额头先被赤霞剑洞穿,又遭半痴剑断颈——形貌与生前的模样必定天差地远,就算相熟之人也未必认得,只能说聊胜于无。

巨汉须发作暗黄的枯草色,比褐色更浅,又说不上金黄,从眼口深镌的皱纹判断,年纪不会太轻,该是天命以上,未至耳顺;眉毛异常粗浓,鼻梁软骨有数处断掉又长回去的痕迹,宛若断崖棱峭;右颊有道从眼角拖至下颔的刀痕,伤疤并未畸肉横生,可见刀快。整体来说,是一张特征多到极易辨认的横暴脸孔,应风色完全理解阴谋家用半面加凿骨钢钉这般粗暴的手法,以掩其真容的必要性。

他将半面上的鲜血抹净,塞进怀里,搁下头颅,拖着尸身离开血泊,动手卸甲除衣,寻找其他可供辨认的特征。

运古色以为他在劫掠宝物,回想方才交战的惊险情景,黑山老妖周身算得上是宝的,除了那五柄凤头斧,当属身上这袭乌不溜秋的甲冑,不想让应风色独吞了好处,随手提起一片披膊,暗忖就算拿不了整套甲,好歹入手几块部件,占个份子,让应风色吐点什么交换。岂料一提之下差点扭了膀子,不禁咋舌:“好……好沉!这不是皮甲么?”屈指一敲,“当”的闷钝声响近于瓦片,指甲却弹得隐隐生疼,触感近于铸铁,但寻常铁器决计没有这般坚沉。龙大方的赤霞剑堪称神兵,也只能在上头划出一道猫抓似的浅痕,若非那死胖子走了狗屎运,从楔形盔沿插将进去,这会儿五人早已完蛋大吉。

黑甲若全是由这种异材锻成,也只能给熊穿了,起码他运掩古色穿不了,披上整个人怕不是得大字形瘫在地上,一动也不能动,满怀恨意地去翻尸身背上斧匣,认真思考“要不拿柄斧头也好”。

应风色解下黑甲,划开衣布,巨汉浑身布满数量惊人的陈年伤疤,除了显而易见的刀剑金创,也有拔出箭镞造成的外翻式伤痕,说一句“身经百战”绝非夸夸其谈,比起比武成名的江湖好手,此人更可能出身军旅,且是历战劫余的沙场老将。

除此之外,还有另两处吸引了应风色的目光。

巨汉左臂有明显的驳续痕迹,骨胳错位之大,已不能恃以动武,而上臂的肌肉较右臂发达得多,代表巨汉本是左撇子,因为惯用左手,久经锻炼,筋骨才强于右臂,只不知何故被人废去左臂,改以右手持斧;废臂的时日不算长,约莫在这三五年间,故左臂的肌肉未见萎缩,仍能一眼辨出原本的惯用手。

以他斧法之强、实战之难当,居然是以非惯用手来应敌,应风色不敢想像在巨汉左手未废之前,对上他将是何等惨烈。而军伍远较江湖更封闭,即使卸甲归田,也有自己的小圈子交换人脉,未必会在武林中抛头露面,亮出字号行走;考虑到这点,另一项发现就益形紧要。

巨汉的左上臂有个比掌心略小的鸟形刺青,怎么看都不像鹰鹫之类的猛禽,拱翼屈颈、长喙锐目,咬着一尾扭曲毒蛇,说不出的险恶。即使刺青随着岁月增长略显歪斜,那种令人不适的异样感觉仍十分强烈。

搜索告一段落,见运古色还抱着斧匣嘀咕半天,沉吟未决,上前道:“你这样不是办法,我教你个法子。”双手执斧,运劲交击,铿的一声龙吟激越,其中一柄居然被另一柄砍卷了口子,再抽一柄如法炮制;三击之下,最终仅一柄完好如初,暗金色的锋锐斧刃丝毫无损,吹毛可断。

“麒麟儿,你他妈赔我三把斧头来!”运古色哇哇大叫,不依不饶。

“你傻了么?”应风色正色道:“这种神兵利器,最好一家伙能造出五把一模一样的。只有这一把是正品!其他全是仿造的西贝货,要是不嫌累赘,你就扛着练身体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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