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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惊闻(第1页)

报菜名可是小伙计的基本功,他半点儿磕巴都没打,一口气从荤菜说到素菜,语调忽高忽低又极押韵,听起来很是有趣,惹得众人都笑起来。

瑞雪点了两个素菜两个荤菜,要了五碗香米饭,最后又赏了他十几文钱,小伙计恭敬谢了,就下去传菜。

张嫂子笑道,“看这小伙计机灵的,真不愧是大酒楼里的人,改日应该让栓子和石头也来见识一下,学学人家这本事。”

瑞雪倒了杯茶给她,“大酒楼里讲究这套是为了揽客,咱们码头,都是力工和过路客,倒也不必如此。待以后真有别家也开了食肆,咱们就找个说书先生坐镇,保证谁家生意也没咱家好。”

“说书先生不是在茶馆里坐堂吗?能请去咱们那小食肆?”

“嫂子放心,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瑞雪拉着张嫂子挤到窗前,站在两个孩子身后一同望向外面,整个城池处处都是灯火闪烁,长街上更是热闹非常,两侧各家商铺的灯台上,各色花灯已经或卖或送,减去了小半,走动的人们手里多了许多花灯。灯影随着主人在游动,走走停停,如暗夜里的繁星,夏夜里萤火虫,很是美丽鲜活。

张嫂子忍不住感慨,“住在城里就是好啊,等将来大壮考了功名,我和他爹就搬城里来。”

大壮听得娘亲这般说,连忙保证,“娘亲放心,儿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给你和我爹买栋大宅子住。”

张嫂子宠溺的揽了儿子,轻轻拍他的肩膀,“我儿有心就好。”

瑞雪浅笑站在一旁,刚要说话,眼角却瞄到吴煜脸上闪过一抹艳羡之色,想起那刘吴氏的灵位,她就也伸手扶着他的背,温声说道,“这里风凉,别染了风寒,跟姐吃饭去吧。”

吴煜脸上立刻就漾出了笑,应道,“好,姐,吃完咱回家。”

瑞雪曲指敲他的脑门,“当然要回家,难道你要住在城里不成?我可没那么多银子。”

几人笑嘻嘻的关了窗子,正巧小二也端了方盘送菜来,众人安坐,各自捧了一碗米饭吃起来,到底是大酒楼,菜色做得极好,色香味俱全。

相比而言,自家码头食肆,也就是因为占了地利、人和,外加菜色还算新鲜,生意才那般好,如果这酒楼挪到码头去,恐怕生意立刻就会被分走一半,看样子,以后还是要在酒菜上多下些功夫。

赵丰年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放进瑞雪碗里,瑞雪立刻放下心事,给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回去,张嫂子在旁边看到了,脸色微红,瞪了偷笑的大壮一眼。

吴煜在家里却是看习惯的,也不多理会,埋头吃饭,一心要早些回家。

众人吃到一半之时,隐隐听得一群人踩得楼梯咯吱吱上了楼,开了隔壁的包厢门,拖椅子的声音,小伙计报菜名的声音,都很是清楚。

瑞雪有些奇怪,抬头仔细打量,这二层酒楼都是木制,各个包厢恐怕也只是用木板做间隔,自然隔音效果就不好。而自家码头上的铺子,虽然也是木质,当初为了保证南屋的清静,却是下了大力气的,隔板都是两层,中间还塞了锯末,保暖又隔音。

她有些得意的挑挑眉头,小心眼里为自家终于有一样胜过这酒楼的优点而欢喜起来。

隔壁包厢里,客套闲谈声,推杯劝酒声,一波接一波的传来,极是吵闹,瑞雪有心叫伙计去提醒一二,又觉马上要吃完饭回家,不好再多事,也就忍下了。

很快,张嫂子和两个孩子也放下了碗筷,瑞雪刚要张罗算账走人,就听隔壁,一个声音奸细的男子大声说道,“沈老板这些年天南海北的,走遍了整个武国,真是让兄弟佩服,这一次下江南,可是又听到什么新奇消息了,给大伙儿讲讲,我们也跟着沈老板开开眼界。”

那沈老板想来本人也是个身材魁梧的,声音极其粗豪,哈哈笑了几声,显然对于刚才那人的奉承很是受用,但还是谦虚道,“吴老板谬赞了,不过是四处走走,可不敢称走遍武国。四处听了点儿新鲜事,给大伙讲讲,听个热闹也就罢了。”

众人纷纷喊好,催促道,“沈老板快些讲讲,年前刚从彤城回来,那里可有什么新奇事?有什么好买卖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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