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剩下十五个了。
另一边,戟国边境。
傅辰的另一股人马却在遭受着饥饿、潮湿、伤痛等困苦,剩余存活的乌鞅人,还有两百人之多,一大部分是本来就躲在地洞里的,一部分才是从上方逃进来的。他们全部龟缩在傅辰早几年就让地鼠打的“地窖”里面,瑟瑟发抖地靠在一起。
这就是李變天带着人马来到的边境森林,也是这几年乌鞅人的藏身处之一,为了给他们留下最后的活口,傅辰让地鼠花了好个月把地道尽可能做的完善,里面不但有岔路,还有食物、药水储备,若是长时间不出去,他们供给不足也会出现危险和生存危机。
所有乌鞅族人紧紧握着手中的猫牌,听着泥土上方李皇人马铁蹄和踩踏声,犹如死亡的脚步声慢慢临近,他们咬着牙不刚发出声音,李皇的人虽然不擅长丛林作战,却非常精明,若是被他们发现地洞,他们乌鞅族就真的完了。
头顶上响起好几声大规模的搜查,每一次他们都提心吊胆,也许戟军能想到他们逃开,却想不到他们就在自己脚下。每个人心中默念:圣子在上,请您保佑您的乌鞅人民。
为了不被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他们甚至没在地道里点灯。
就这样来来回回好几次,始终没人发现地道的路口,直到搜索的声音远去,乌鞅族众人才松了一口气。
新的首领,也是被傅辰推选出来的新族长阿布,他就是曾经发现圣子的两人之一,“幸亏有圣子,咱们才能躲过这次劫难。”
其他族人同时在空中和自己身上轻点,似乎在画某种符号,这是乌鞅族的祈祷和感谢的形式。
祈祷完,阿布才道:“圣子让我们进行梦靥仪式,猫准备好了吗?”
有几个人拿出了他们先前祭祀的老猫,猫鬼已经被祭奠许久了。
其实傅辰并不信这些,他和李皇都属于我命由我不由天的类型,但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然有可能给对方添堵,为何不物尽其用。
梦靥仪式,是乌鞅族最擅长也最不可考据真实性的诅咒仪式,与之前的猫归术有些相似,只是这是祭奠猫鬼后,猫鬼会入梦,那之后被诅咒之人将夜夜不得安寝。
这个诅咒之力最强的种族,也是李變天要他们一个不留的根本原因,这个种族让人防不胜防。有许多玄乎其选的传说,外人难辨真假,世间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谜团,现在傅辰也只是让乌鞅族拿出他们罪拿手的诅咒,阿布道:“一开始偷袭李皇的人,有没有拿到他的血液?”
最早偷袭李變天的人点点头,将手中染血的箭头递过去。
拿过箭头,阿布点头,“那么,梦靥仪式开始……”
远在遥远晋国的傅辰,看着戟国的方向,心中一阵。
这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得知没有找到剩余的乌鞅人消息的李皇,还能克制自己,待听到还没将李遇这条消息带回去,甚至还没出了笏石沙漠,他在晋国西北的暗线就几乎全断了,只剩下寥寥几个了。
是七杀,他是用什么办法的!
这一刻还没彻底怀疑李遇的李皇,还基本能排出李遇的嫌疑,李遇这些年都在戟国,不可能有办法同时发展晋国,这需要太多布置,而如果有那么多布置,五年前他就不可能没听过李遇的名号,李遇才刚到晋国几天,杀掉一两个人还有可能,可同时失去五十几条暗线,却不是李遇能做到的。
不是李遇,那么是……七杀!
这样悄声无息瞬间解决了自己的人,只有七杀,沉寂了五年的七杀,用这一号角通知他,他回来了!
李變天,你做好准备了吗!
这一刻骨铭心的开场,哪怕李變天再震惊,都气得青筋爆出,直想将人碎尸万段。
无论这世上有没有传说中的【杀破狼】,真实性有待考量,但这个七杀必然是个针对自己的棘手人物,若知今日,当年就不该随意派人杀了七杀,在导致沈骁和蒋臣死去的时候,他就不该认为那是巧合而疏忽,应在此人羽翼未丰之时,用全部部署将之彻底扼杀,他当年太忽视扉卿的预言,也太看不起无甚根基的。
刚好是阿芙蓉发作之时,赶紧回了戍边营帐,屏退了所有人,向来沉静的李皇,趴在军营帐篷里,忍受着全身上下的极致痛苦,瞳孔中充满了血丝,指甲磨着地面,口水因为疼痛不自觉的滑落,格外狼狈不堪,“——七杀————我必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的命运,从来不是用这老天命决定的,区区传说想耐我何?
我李變天今日发下毒誓,定要你血债血偿!
此刻,帐篷外风雨交加,李變天的怒吼声隐没在风雨里,一道响雷划破长空,劈向帐篷外的一棵大树,刺目的白光照在营地里的士兵脸上,轰隆巨响,那棵大树被雷劈成了两半,缓缓倒了下来。
。
泰常山一处山坳。
邵华池看到了走来的男子,这大概是五年来,他第一次真正看到的傅辰的脸,他其实已经做好了傅辰任何模样的准备,反正他本来也不在乎这些,正因为自己是鬼面,傅辰以前也从没嫌弃过,无论傅辰变成什么样,他都能接受。
只是他没想到,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远远超出自己想象的吸引人。五年前只是普通中上的容貌,没想到长开后,能俊美到这个地步。他之前住在卢锡县傅辰和傅蓉隔壁院落的时候,已经听到傅蓉的尖叫,在院子里不停围绕着傅辰转,那时候他已经猜到傅辰为了认到妹妹,取下了易容,当时他就告诫自己小不忍则乱大谋。
他腿掉了曾经瑞王的样子,换成老百姓的装扮,符合他如今地位的服饰。
男子一身淡青色长袍缓缓走来,衣袍上绣着精致的兰花图案,清爽干净,长身玉立,低调中显示此人身份并不低,优雅而透着隐隐的矜持,倒像是一个出生书香门第的公子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