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以后不再跟他们鬼混了?”
听到媳妇问得,赵振国将嘴里的馒头咽了下去。
“报告媳妇儿大人,以后都不跟他们玩了,赶紧吃,晚上还有体力活。”
宋婉清选择性,只听到前面的,以后都不跟他们玩了,压根没仔细听他后面说的话。
点了点头,这才开始细嚼慢咽地吃了起来。
期间频频带着审视的目光,观察着自己男人。
见他吃得很快,但吃相却一点也不粗俗,配上他那出众的长相,反而还多了些赏心悦目。
当初之所以同意嫁给他,除了救命之恩,其实有一部分,也是看上了他长相。
他不仅长得好,又肩宽腿长,往人群里一站,鹤立鸡群。
当时就是被他外表迷了心,同意嫁给了一贫如洗的他。
婚后的两年多里,他的种种行为,也渐渐磨灭了自己对他的所有好感,期望。
赵振国见媳妇盯着自己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往她馒头上夹了块金灿灿的鸡蛋,扬起唇角,冲着走神儿的自己媳妇调侃说道。
“媳妇儿快点吃,待会儿床上让你看个够。”
他的话,使得宋婉清回过神来,瞧着他痞里痞气的样子,剜了他一眼后,垂下头,涨红着脸,埋头吃了起来。
吃饱的赵振国,也不着急起身离开,身高腿长的他,继续窝在蹩脚的凳子上,目光直勾勾盯着自己媳妇。
真是越看越喜欢,明明生长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可这肌肤依然是溜光水滑的。比上辈子好多明星都漂亮。
在注意到她握着筷子的手骨节通红时,伸手握住她纤细的手腕,拉到自己面前。
想到外面晾晒的床单,决定明天把手上的货出售后,要想办法从投机倒把那里搞来一张洗衣机的票。
在这个年代很多人还不知道这玩意,更不舍得花大价钱买一台洗衣机。
有了洗衣机,以后媳妇就不用再用手洗衣服了!
宋婉清抽回自己的手,被他盯得实在是臊得慌,找了个借口支开他。
“吃饱的话,去烧水把身上洗洗,浑身都是泥。”
听到媳妇的话,赵振国二话没说,起身在媳妇脸上亲了一口,就去厨房烧水去了。
在他出去后,宋婉清放下筷子,摸了摸发烫的脸颊。
这人打从昨天夜里后,就喜欢对自己搂搂抱抱,还亲来亲去的,每次他靠近,都能闻到他身上充满男性的荷尔蒙气息。
使得自己心脏不受控制,一阵乱跳,都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
吃完饭,赵振国拉着宋婉清,说要带她出去散散步,消消食儿。
“。。。。。。”宋婉清心里有很多话,想了想又压下了。
回去的路上,赵振国没再往家走,带宋婉清转了个方向。
“你要带我去哪儿啊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