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盛竖起大拇指,“还得是我老哥,未雨绸缪,提前设置了迷障。”
“老哥,钟郎中的事情谢谢你,昨天走的匆忙,都没来得及好好感谢你。”
曹掌柜摆摆手,“老弟,你再跟我客气可就是看不起我了。”
元盛握住曹掌柜的手,使劲拉了拉,“老哥,那我就不多说了。对了,老哥,我还想向你打听个事儿,你知道哪里有收话本的书斋吗?”
“这个我熟啊!清风书斋的东家经常来我们县城的东来顺吃饭,他家就收话本小说。老弟需不需要我给你介绍?”
“先不用麻烦老哥,如果后续有什么需要帮忙地我再找你。”
曹掌柜拍了拍元盛的手,“老弟,以后就把我当亲大哥使唤。”随后,他又转头对元来福说,“伯父,不嫌弃多个儿子吧。”
元来福被曹掌柜的话打懵了,连忙摆摆手说:“不嫌弃,不嫌弃。”没了往常的机灵劲。
“好,谢谢大哥。”元盛知道曹掌柜这是亲热人的话,并不是真要认亲,就没继续聊下去。
与曹掌柜告别后,元来福念叨了一路,东来顺的曹掌柜要当他儿子?上赶着当他儿子?这日子也太玄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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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山镇,美膳阁。
少东家陈金锋手上把玩着一根金簪,足有一两多,上面镶嵌着一个指甲盖大的红宝石。
这根簪子是他前些天跟绣楼订的,一根花了七十多两呢,他订了十根。本来他还想用这一根簪子把祝美如拿下,这几天就把她睡了,现在因为卤肉的事情,搅和得他一点兴致都没有。
陈金锋和祝美如的事,还要从那天说起。
陈家在石蛙村有八百亩良田,他带着仆人去巡田。远远看到一个小姑娘,穿着破麻衣,走在路上。
少女迎着光,皮肤白皙,仿佛会发光,杏眼清澈如水。太清纯!太仙儿了!他的脚都不听使唤了,不自觉地跟着仙女走。
他到底要看看,这样气质出尘的仙女是哪家的,跟着她进了祝家村,停在一户青砖大瓦房前。
这时,仙女转过正脸,他才看到她脸上有块拳头大的红色胎记。
嗨!丑八怪装什么仙女啊,扫兴!
陈金锋刚要走,就看到一个扭臀摆胯的女子走出了屋,长得不错,看那走姿就是个马叉虫货。
为了验证,陈金锋故意跟她设计了个偶遇,他摘掉头冠,隔着土墙,那女子只看到他张脸。
陈金锋一脸麻子,还龅牙,少女见他一脸嫌弃。
陈金锋走过土墙,露出身上的绢布锦袍和脚底金线长靴,少女立马眼神拉丝,欲语还说。
呵!陈金锋当即决定拿着这贱货,这种货色不睡白不睡。
祝美如却以为钓到了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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