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来抢人的肯定还有其他几家书院,他白云书院必是要首当其冲的。
……
叶从文回到叶府的时候,叶姝正在花园看梅花,她每天都是一副冷冷清清,不高兴的样子,似乎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这天生的腿疾,造就了她这喜怒不定的性格,就是叶从文这个当爹的每每看到她都有点发怵。
爱妻早逝,就这么一个女儿,尽管她天生有残缺,他也还是把她宠着,凡是她想要的,他都会满足她。
见他回来,叶姝淡淡的打了个招呼:
“父亲安好!”
也是见她兴致不高,叶从文主动提起了诗会的事情。
“姝儿啊,明日谢家的诗会,你要不要去看看?今日有个年轻人递交了一首投名诗,水平极高,必定能入你的眼,据说这年轻人生的气度不凡,俊美非常,一手字更是出神入化,龙飞凤舞,他可是拿到了楠木牌的人!”
叶从文知道,他这女儿喜欢长的好看的,院子里的丫鬟小厮,就没有一个长得丑的,她不想天天看一些歪瓜裂枣污眼,本来就已经很烦了,要是看见的都是一些相貌丑陋的丫鬟小厮,她会更加烦躁。
果然,他一说人长得气度不凡,俊美非常,叶姝这才有了点反应,把目光从梅花上挪到了父亲那里。
“哦?那父亲把那诗拿给我看看!”
“诗在你谢伯父手上,不过为父背下来了,为父念给你听!”
叶从文还特意清了清嗓子,然后给叶姝念诗,念完了以后,叶姝单手扶了扶发髻,脸上终于有了点笑容。
“父亲,那人叫什么名字?”她似乎来了点兴趣。
“萧鹤川,白鹤的鹤,山川的川,这个名字倒是起的不错,大气!”
“萧鹤川……”叶姝轻轻地念了一遍这名字,不知道为何,她突然想到了那日在街上无视他的那个人。
“父亲,明日正好我也没事,那就去一趟那谢家诗会凑凑热闹吧,还是老规矩,您让谢伯父给我拉个珠帘,我不想被太多人瞧见!”
叶姝因为这腿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她是不喜欢去这种诗会的,诗会上不乏才女,她们一个个身体健全,自诩诗书气自华,个个骄傲的很,她不愿与她们在一起被比较。
如果不是因为对这个萧鹤川感兴趣,她压根不会参加这种诗会。
见她答应去诗会了,叶从文松了一口气。
每每和他这女儿说话,总有一种她是长辈,自己才是晚辈的感觉。
“如此,那我便找人去谢府说一声,华裳寨据说又有时兴的冬装了,一会儿要丫鬟陪你去看看,买两身新衣,明日打扮的美美的去诗会,就咱们姝儿这么漂亮,一去,必定艳压群芳!”
叶从文是知道怎么哄自己女儿开心的,对她的了解也是很深刻。
果然,叶姝此刻的心情肉眼可见的好了起来,身边的丫鬟们都感觉周身的气压没那么低了。
小姐发火从没有预兆,倒霉的永远都是她们这些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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