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明确指明的女佣波曼,安静地抬起头,仿佛杀掉了了一切感情,机械般回答道:“主人办公的房间,里头的两扇门是上锁的,据我所知,除了主人以外,没有其他人有钥匙。”
“嗯?那又如何,等兰德杀死——昏死过去后,从他身上取得钥匙不就。。。”福曼的表情,渐渐转阴,理解了异常。
“抛开尸体最后为何落至二楼不谈,如果理查作为神秘人要用长枪穿刺理查,他只有两个时机可能触碰到长枪,一是搀扶着兰德的同时拿着长枪,二是趁着四分钟空白,极速完成所有的流程,还得清理干净凶器,放回原位。”沐阳分析道。
“而监控也没有拍摄到长枪的踪影。。。也就是说,只有四分钟空白也许还有可能——”格拉斯从挫败中站了起来,尚存一丝希望地咬紧下唇,这两人开始一致对外,绞尽脑汁想把理查当成杀人犯抓捕归案。
“但有点奇怪哦。”比达夫捏着下巴,站了出来。
“我们搜查3楼的时候,房间里所有的门,没有一扇是锁着的。我要是拿了钥匙开了锁,肯定会在完事以后,将门锁上,就算连门都来不及上锁,也要借用那杆长棍子,意义何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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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阳其实也有相同的疑惑,因为他在离开办公房之前,借用了兰德口袋的钥匙,将里面的门全都上锁后,才离开的,除非女佣和保镖事后以何种缘由借用尸体口袋的钥匙开锁,否则门是不可能开着的。
他脑中一晃而过委托人的身影,在足以拔起千年老树的风力下,仍然能爬上三楼行刺的家伙,难道是他。。。想到这,沐阳就放弃了思考,神仙不该掺杂在凡人里头,虽然沐阳本人也算半个神仙了。
“说不定有特殊的缘由。。。”格拉斯推着眼镜嘀咕道。
“缘由?那好说,不就因为时间不够了啊。”
是理查,如临现场般通透的口气,紧接着爆出了更多的料。
“我就不瞒你们了,老爷房间的钥匙,其实我一年前就配出来了,所以要让我开门,并不是什么困难事。”
如此干脆,反而让警察一行无从下嘴,就像一把年纪了,还被婴儿一般将食物喂在嘴边。
“别着急嘛,你们可知道,老爷他可喜爱那把祖上传下来的长枪了,每天早上都会去保养,就算他从未使用过,也十分爱惜,因为这武器就是他们家族的最辉煌证明。”
在沐阳记忆里,那长枪朴实无华,中规中矩的尖锋,没有过于俗气的雕纹,持握手感正好适合成年男性,其尖锋上的伤痕映照着这把武器的过往。
越是美观的武器,便越是纸老虎,在过往的旅途之中,沐阳便产生了此番偏见。
“也就是说,能偷偷带出长枪,事先藏在休息室的,只有老爷本人,老爷自然没有理由这么做。”
“为什么,那四分钟的空白之后,你出现在了三楼,你没做什么,又怎么可能出现在那?”福曼反驳道。
“人们常说‘分身乏术’,人要能同时在不同地方做两件事,那该有多好呢,像我这种废物,又怎么能一边开保险柜,一边杀人呢?”
开保险柜?
三个负责三楼的人,他们的脑海一并浮现出一个地方,那就是藏在办公区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险柜。
“对,没错,我要自首,我承认,我有罪,我犯了盗窃罪!那个晚上,早跳闸的4分钟里,我偷偷溜进了没有人的办公室,开启了门锁,偷走了保险柜里的一本纸质书,当电力恢复时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离开现场时的身影吧。”
“编,就硬编嘛!信口开河是吧?!”
不同于各警察的反应,沐阳倒是理解了,他想趁着主人与新娘夜欢之时,行窃偷盗。
“我猜,保险柜里应该留了我的指纹。”
理查自豪地指证,一个证据,比讨论了10分钟的闹剧还要有力许多。
“原本预定6分钟的行动,不知为何跳闸时机慢了两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马脚,等我回到房间,发现手指头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没有藏住我的指纹,所以一定在保险箱里留了证据。”
“不,你可能将兰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长枪上,来伪造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