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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媳妇儿我头疼(第3页)

他都不知道那个人叫李明,沈春花是怎么知道的?

这件事本身就透着诡异,沈春花又是怎么知道去黑市就一定会碰到公社二把手?

沈春花赶紧狡辩,“不是看错了,是我听错了。”

“他们说开轿车来的是公社里的大人物,我想当然就以为是宋哥救过的那个人。”

“宋哥,你别生气,既然你已经救了他,他是不会把你忘了的,你一定能早点回城。”

宋清风没什么情绪的点点头,“但愿如此。”

他实在是受够了这个贫穷落后的地方,受够了这里的每一个蠢货,包括眼前这个。

蠢的不能再蠢,还敢存心戏耍他!

“爸说了,等开春儿回城名额就批下来了,一定有你的!”

宋清风变脸就跟翻书似的,一会儿春风细雨,一会儿冷若冰霜,也就沈春花能受得了。

听了这话,宋清风揽着沈春花温柔的说,“等我回城,就带你一起回去,绝对不再让你过苦日子。”

沈春花一脸幸福的依偎在宋清风怀里,“我知道,宋哥,我相信你。”

曾经,她亲眼看着沈温欢从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农村丫头成了官太太,还不就是因为嫁给了宋清风。

现在嫁给宋清风的是她,她也能过那样的好日子,甚至比沈温欢过得更好!

沈春花要是知道跟宋清风回城的事没定准,而沈温欢那里,只要她想,随时都能去京,会不会气得发疯。

李明和吴病要接的人就是袁平安,沈温欢没有去送,她正忙着点豆腐。

大锅咕嘟嘟熬出来的豆浆统统舀到大缸里,趁着热乎气儿,把化好的卤水点到豆浆里。

卤水放多了豆腐老,放少了豆腐不成形,点豆腐需要一定的技巧。

蒋家和翠花婶子他们一家蹲在厨房门口,一人端了一碗香喷喷的豆浆吸溜着。

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不敢喝多,怕点豆腐不够,一人就分一碗。

蒋小四碗里的豆浆上面凝结出了一层薄薄的腐竹,赶紧用筷子挑起来送进嘴里。

嚼了没两口,过于滑嫩的腐竹就自己溜进了胃里。

蒋远昭双手捧着碗,喝的眉头都在幸福的抖动。

他的豆浆里放了一点儿少少的糖,香甜的很。

喝了半碗,突然感觉脑袋有点刺痛,连带着眼球也针扎似的疼,眼前有一副副既熟悉又陌生的画面闪过。

蒋远昭甩了甩脑袋,强忍着把剩下的半碗豆浆喝掉,就忍不住抱住脑袋。

“媳妇儿!我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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