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不应该呀!
以烈火表现出来的性格,他应该没有这么多疑才对,而且也完全没有理由啊。
“不过我猜可能是四眼光跟烈火哥说的,他在这家酒店当泊车小弟!”化骨龙补充道。
“原来如此!”陆辰点点头,这么说是巧合。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社团在某些方面的强大之处。
港岛现在差不多有五百万人,将近十分之一都隶属于各种各样的社团,真正在街上打打杀杀的其实只有一小撮。
所有社团的打仔加在一块儿也不足三万人,剩下的全都是过着普通生活的会员。
名义上是社团的人,也为社团做事,但本质上来说都是普通人。
正是因为普通人才防不胜防,这也是为什么警方一旦有了紧急任务,都要找社团合作的原因。
没办法,他们眼睛太多,又是地头蛇,真要想找一个人的话,没有人能逃得掉,除非他能不吃不喝。
陆辰穿戴整齐,走出卧室
“走吧!”
“好啊!”
化骨龙点点头,跟着陆辰一路出了酒店。
果不其然,这家伙是腿着过来的。
站在路边了还一脸傻笑的看着陆辰,显然是等着他想办法。
陆辰懒得吐槽,直接伸手拦了一辆车,直奔龙凤茶楼。
之前跟柳飘飘在尖东吃饭,吃完饭没走多远,两人就拐进了宾馆。
所以这里距离龙凤茶楼也不算太远。
五分钟之后,两人便抵达了目的地。
只是跟陆辰想的有些不同,此时龙凤茶楼漆黑一片,大门前的空地上,却占了密密麻麻的古惑仔。
一眼扫过去,少说也有两三百人。
烈火哥坐在一张椅子上,给有些红肿的脸颊敷着冰袋。
“绕着绕着!”
化骨龙一路陪着笑,在一众古惑仔内穿行,与陆辰两人径直走到了烈火身旁。
“烈火哥,辰哥来了!”
“烈火哥!”陆辰也跟着叫了一声。
“来了!”
烈火抬头看过来,神色忽然一愣:“你小子……不错呀!白天看还没觉得怎么样,没想到到了晚上这么靓,以后不如叫靓仔辰算了!”
陆辰连忙摆手:“千万别!靓仔这外号都快烂大街了,我还是叫自己名字好!”
“随便你啦!”烈火哥也不在意。
“烈火哥!这么急着召集人手是要做大事吗?”陆辰问道。
“这个……也算是吧!”烈火哥一脸牙疼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