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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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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不在意自己的名声,但我作为臣子不能不识抬举,还是跪地磕头请罪。他呵呵一笑将我扶起来,说此事罢了,只是让我以后有什么事多跟他商量,他也好有个准备,好好配合我,别像昨晚一样差点把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错过了时机,让我一场白忙活。

他不忌惮不在意我的手段,理解赞同我的初衷,他甚至不为我独断专行和利用感到不高兴,只是希望我以后可以和他共谋,给我助力。我感动的抱着他的腰点点头,说自己只是有点不敢和他说,怕他猜忌,既然君臣交心,那以后自己什么事都和他说,和他商量。

他轻轻抚摸我的头,我抬起头对上他面如冠玉的笑靥,他眼里满是温柔和疼爱,一眼万年的霎那间,我心头经年的冰封瞬间崩裂消融,我累世的暗夜,被这道光撕开了一道口子,我看到了那颗传说中的启明星,我感受到我的黎明,已经降临……

太子是仁德的,他自幼便在权力的中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长期的储君培养中,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目之所及,心之所想,只要他要,他就一定可以轻易得到,他又怎会不深谙权谋,不通晓如何玩弄皇权?他极其尊重权力,不屑玩弄而已,至于权谋,他向来仁善,慎而又慎,不愿轻易出手而已,他尊重生命,收起上位者对低位者的与生俱来的睥睨和倨傲,他深藏锋芒,却依旧耀眼,他拥有强健的体魄,丰富的精神,蕴含着深厚的情感,巨大的力量,他温柔善良,他内心坚定,他勇敢真诚,他宽厚博爱,他拥有一切高尚的品质,他美好的不像一个君王,却无时无刻不散发君王的威严和气度,接受众生的膜拜,强大的人格魅力,让我着迷让我甘愿臣服。

他干净的像一块无瑕的美玉,而我愿为他承受所有的晦暗,他是我选中的男人,是我此生的支点,我要做他手中的绝世神兵,我要用他的名义建创世奇功!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分辨清楚,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爱上一个人,会把人性所有的光辉加注其身,缔造成世间最完美的偶像,沉沦迷失不可自拔,深陷其中甘之如饴……

我痴痴的看着他,他弯下腰,呼吸喷在我脸上,微微笑着,捏捏我的脸蛋,柔声问道:“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看这么入神?”

你眼睛里都是我的样子真的很迷人,你的嘴巴看上去软软的甜甜的,我真的很想亲一个……可我不敢说,我的心里一定是闯进一头小鹿,还是失控的那种,我说不出话来,看着地上我们相差甚远的影子,我的心揪得那叫一个疼呀,我慌张地转身,飞快地跑开了。

身后是他好听的笑声……

水仗

荣欣大公主很是喜欢《梁祝》的故事,便请乐府的人来向柳花郎和平安请教,柳花郎借机成为宫中乐师,每日去乐府当值,亲自选人组建了宫廷歌舞剧团,还负责为太后寿宴准备两个章节曲目,此等机遇对乐师来讲千载难逢,大任落于肩上,他格外珍惜,分外重视。

平安还是每日过着简简单单的小日子,莳弄莳弄花草,打理打理小院,弹琴唱歌自娱自乐,再就是信手游鞭,到马场来找他的意中人——郑清。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但我实在不理解她对郑清的感情,她说她喜欢干净,但是郑清就算脏兮兮的也可以。她讨厌马粪的味道,可是郑清清除马粪弄了一身味道,她抱着他的时候一点也闻不到,只满心满眼的欢喜,丝毫没有要嫌弃的念头。

“爱,需要理由吗,需要用什么标准去衡量吗,需要思考很久,才决定去不去爱吗?”平安看着远处马背上英姿飒爽的少年郎,道:“他在别人眼里只是个马奴,可却是我的神明。”

我看着一脸幸福的平安,心道:既然郑清可以让妹妹这么全心全意的幸福,他的身份是什么又有什么重要的呢?好,那我再努力一些,让你们一点后顾之忧也没有,永远这样简单幸福。

芒种是一年最忙的时候,汉家的贵族也是要耕作的,为了不与民挣利,他们种出来的粮食,大都运送各地用来救灾施粥,我和堂邑夫就曾吃过这部分粮食救命。皇室也有单独的麦田,面积不大,一共九亩五分地。

依照惯例是由皇帝带着自己在京的儿子们每年亲自种下亲自收割,收上来的麦子,叫做稷粮,赏赐给有功的文臣武将,是真正的皇粮,能吃一顿皇粮,是北汉文武百官最荣耀的光辉。

由于刘景身体近几年不大好,几个儿子相继离京,所以这些年一直是太子和秦王代为收麦,秦王年幼,一般是到地头伺候茶水,地里的麦子都是太子和伴读们收的。

今年情况特殊,刘景几个儿子都回来了,想着今年的稷麦,就由太子哥儿几个收割。可偏偏梁王有太后撑腰,在收割稷麦一事上肯定是要继续风光一把的。

看着地里劳作的梁王,太子伴读们心有不服,德王靖王等亲王敢怒不敢言,却始终要维持体面,恭敬温和的样子,在稷田边上端端正正站成一排。庆王和逍遥王世子也来了,跟着亲王们一同站着。齐王是乘着躺椅被人抬着来的,上次夜宴齐王因为身体原因,没有赶上赴宴,太子便专门请了苏和去给他调理一番,施针用药不几日便也能出门了。秦王还像以前一样在地头伺候茶水,到底是年幼,不像哥哥们成熟稳重,一脸不情不愿,倒也机灵,知道在梁王起身转头时,堆着满脸的笑意,殷勤的带着人上前送水,送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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