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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男人这种时候说的话可靠不住,如果真想结,到时候我也会再和你确认三遍。”
“先生?”
销售员的一声呼喊最终将何剑秋游离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的目光重新落在手上光彩夺目的戒指上,想起来就在两分钟前,他盯着上头闪闪发亮的钻石,忽然觉得它很像是那年夏天雷虹在太阳下发亮的眼睛。
直到他们当了夫妻,雷虹才告诉他,之所以凡事都要确认三遍,是因为她亲手送走了自己的父母,从此之后她的生命里就不再有过客这个概念。
所有人走进来,她都要再三确认,然后将他们牢牢抓紧。
而那双发亮的眼睛,就是那个夏天她唯一能回馈给年轻恋人的事物了。
“就要这个了。”
这一回,何剑秋甚至没有去翻看戒指后头的价格,他今天是铁了心要把自己上个月的工资全砸出去,而他心里很清楚,这还远远不够。
比起这十年来雷虹在他身后的付出,这点工资顶多能支付个利息……甚至连利息都不够。
之后,鬼见愁风驰电掣地又回了一趟家。
今天是黄粱一梦的店休日,按道理雷虹应该是要回去给他的父母做饭的,然而,因为白央提出的一些非分要求,这个点,雷虹并没有在家里,而是正在去菜场买饺子皮和肉馅儿的路上。
一回家,何剑秋父母的脸上都写满了惊讶,何父看起来更是恨不得当场展现医学奇迹——从轮椅上跳起来打他。
“你回来干什么?”
老警察对着自己的亲儿子横眉立目:“我们好不容易才让雷虹不要回来了,你怎么还在这儿磨磨蹭蹭的!戒指呢!”
“戒指已经买了,回来找个东西,图个安心。”
何剑秋顾不上多说,一头就扎进卧室,将衣柜里那个皱巴巴的信封翻出来倒了倒。
很快,一枚毫不起眼的戒指滚落他的掌心,就像是一个铁制的钥匙扣,毫无光泽。
就是它了。
何剑秋轻车熟路地将戒指套在了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一瞬间,他似乎觉得自己的手指又变得完整——他终于不再想时时刻刻动手去摸它。
信封里还有一些别的证件,何剑秋一股脑将它们都塞进兜里,最后戴上了老板送给他的佛珠。
“臭小子!你到底有没有把握?”
到了家门口,何父忧心忡忡地拉住他:“她这些年在我们跟前忙前忙后的,你至少得定个高级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