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深夜,李寂雪正在记日记,突然空气震动了一下,一个男人蹦了出来。
李寂雪问:“你是谁。”
男人说:“我是神,代号writer,借日记本用一下。”
李寂雪本能的觉得男人身上带着难以名状的亲切感,没多细问,便将日记本递给了他。
男人看着日记本上一个个熟悉的名字,对李寂雪笑了笑,说谢谢。
随后在本子上书写起来。
(二)
大家好,其实我不姓李,李寂雪是初中的笔名,那时候喜欢古龙的小说,做梦都是浪子的孤独,时常会写些诸如落叶无痕浪子无根这样的句子。
所以起了这样的笔名。
但今天并不是来说笔名的,是来说一件这一周发生在起点和作者之间的大事件的。
核心观点写在前面:平台和作者要共赢,作者要提升软实力,刺激需求,平台要横纵延伸,提供更好机会和更广阔环境。
不然大家一起在短视频媒体流面前变成小圈子文化。
我是个没签约但在起点发文的作者,不怕大家笑话,在明知道已经过了签约可能的前提下,还是曾经申请过两次签约,都被拒绝了。
所以我算是个比较中立的角色——还停留在用爱发电来写故事阶段的网文作者。
也可能因为这一层原因,这次的事件,我有了第三个视角。
其实,这个视角是我一直在阐述的视角。
首先一句话简述一下事件起因,起点平台修改了合同,而作者们对这个合同并不满意,这种不满甚至波动到作协的程度。(如果对这事件不感兴趣可以止读于这里,为大家带来不满,提前致歉。)
争端面前,没有人做善人,双方各自都采取了应对措施,有光明的,有黑暗的,有灰色的。
但我不说这个,这不是我想说的。
我想说的是,这次事件对作家和读者关系产生的反思。
我在写网文之前,做了一个梦,想一夜封神,三章签约,和读者们交朋友,畅聊书里的剧情。
所以那时候也去搜索过哪个平台好,哪里读者多,也加过起点贴吧(非官方)和作者QQ群。
我的目的是了解网文的现状,了解网文读者的爱好,了解网文的写作技巧,最渴望的,是去了解大神的经验。
但实际上呢?我看到的全都是:
这么点订阅,切吗?
这么点投票,切吗?
这么点月票,切吗?
XXX,是不是死路一条?
XXXX,是不是死路一条?
XXXXX,是不是死路一条?
我想说,这是干嘛呀?这都是什么啊?真的,我当时满心的都是心寒,甚至在官方的作家助手里,仍然是我要放弃吗?我要切吗?
为什么作者自己都瞧不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