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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2页)

马自影一双指关节分明的手修长白净,似是保养得当,嫩的能掐出水来。

这样好看的手,手指更是白净,指尖修剪得没有一点出头的角,指甲上也没有一丝点缀,纯天然的模样,是手指头最原本最纯洁的形态。

郑锦年望得出神。

郑锦月四到五岁的时候,被家里佣人带着迷上了水彩画,佣人喜爱在她小小的指甲上画水彩画,锦月老是伸出手跟郑锦年炫耀,奶声奶气说:“大佬,你睇,我好似个芭比公主吖。(哥哥,你看,我好像个芭比公主哦)”

后来家道中落,郑家破产,陪了锦月五年的佣人也被辞退了,锦月的小胖手好久都没有颜色。

那是个凉爽的下午,入秋之初,郑锦年清楚记得那天日期,因为三天后,郑锦月就冰冷冷躺在了停尸间。人没了。

那天下午,锦月不晓得从哪里找到了水彩笔,自己怎么也涂不好,涂的一手颜色,横线竖线的,郑锦年看她弄得乱糟糟的,抱着她在水池边洗手,好像颜料一时也洗不掉。

锦月这时候还不会说普通话,因为吃得不好不习惯,胖乎乎的脸都瘦了,郑锦年正在心里盘算等他赚到钱,给锦月带好吃的鸡蛋仔,便柔声问她还想吃什么。

锦月说她什么都不想吃,想哥哥给她涂指甲。用水彩笔好好涂,不要涂的这么乱,这样的不好看。

郑锦年答应等他打工回来就给她重新涂。

然后也没涂成。那盒水彩笔和锦月一起泡在了水中,泡的水池呈现五颜六色,全烂了。

郑锦年回神,眸光跳动,视线落在专心吃糕点的马自影脸上。

有人给马自影来电,她的包震动了两下,马自影从包里拿出手机,手里吃了一半的糕点还插在叉子上,郑锦年顺手接过。

马自影接听电话,笑呵呵地与好友约日子去美国看球赛,正说着话,郑锦年给她递手帕,示意她擦手。

马自影接过有着郑锦年专属绣纹名字的手帕,随便擦了两下手,一通电话结束。

将手机重新放回包里,马自影还坐在椅子上不动,缓慢扣起她的lv小手包,郑锦年忽然问:“手指头这么好看,怎么不涂颜色?”

“哈?”马自影将手伸出来,对着光仔细看了看,心满意足,“是好看,哈哈。”

不枉费她保养得这么好,花了大价钱。

“你是说做美甲吧,”马自影脸上带笑,站起身,“我也想啊,拜托。我从前,可是美甲大户,奈何啊,职业受限,不让做啊,该死的古董修复师,这份工作也就干到今年底了,得改行了。我都不能美了。这怎么能忍啊。是的,天凉了,差不多该另谋生计了。”

郑锦年看她说得一本正经,看来当个公务员也不能另她收心,问:“似乎换工作很勤快,早前干什么的。”

这一下就打开了马自影的话茬。

马自影将她从毕业到如今干过的起码百分工作,挑了一些有趣的说给郑锦年听,越说越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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