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喽!”
……
巨鹰飞了一夜,早就把半兽人甩在了身后,此刻他们可以轻松的赶路……
那你问了,为什么巨鹰不把他们送到长湖?
你当史矛革是白给的?巨鹰这种在天空中可以和巨龙媲美的生物,巨龙哪怕是在沉睡当中,也能听到他们拍打翅膀的声音。…
到时候把史矛革惊醒了,谁能从它眼皮子底下偷出阿肯宝钻来?
能送到高山隘口,已经是巨鹰能送达的极限了,接下来沿着旧林路就可以到达长湖镇了!
……
“后面的半兽人追上来了!”
众人正在吃东西,巴金斯从山坡上滑了下来,除了吉米,估计没人知道他从那里滑下来。
“他看见你了吗?”
“没有!不过这不是重点!”巴金斯有些慌张的说道。
“他们在后面多远?”
“大概在十里左右的位置,我在他们五百米左右看见他们的。”
“五百米他们都没有嗅到你的气味?巴金斯,你就是天生的飞贼!”
“确实!你真是太厉害了!”
不得不说,这十多天的路程,在甘道夫的训练下,巴金斯的能力得到了质的飞跃!
若不是吉米天生的野兽感知,估计也找不到巴金斯的位置。
怎么说呢,巴金斯有一种特别的能力,就是站在任何位置,都很容易让人忽视。
一路上的平安,再加上马上要进入旧林路了,巴金斯的训练又这么成功,这让矮人王有些得意了。
“大家听我说!”巴金斯不得不高声喊道。
“什么事?”
“后面的兽人还不是最麻烦的,我在前面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猛兽。”
“什么猛兽?”众矮人问道。
“一个头颅就有四个邦伯那么大的猛兽!”
“是一头熊吗?”甘道夫脸色一变,出声问道。
“是的!”
“这下麻烦了!”甘道夫皱着眉头。
“他是朋友还是敌人?”索林问道。
“不是朋友,但是他可以帮助我们,不是敌人,却可以杀死我们。”甘道夫这句话说的有点儿……
“咱们该怎么办?”吉米没听明白,但是很显然索林和甘道夫在一条线上。
“不远处应该有一个木屋,去那里,到那里就能好好的休息一晚!
快!快!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