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可乐喝完,他才转身走了。
……
袁鹿回到家,看到茶几边上放着的袋子,那是盛骁留在这里还没拿回去的。她看了一下时间,就拎了袋子,上了32层。
她摁了下门铃,等了一会没人来开,就输了密码进去。
这还是她第一次进来,她打开了玄关的灯,门口就放了一双拖鞋,袁鹿打开鞋柜,竟然就这么一双拖鞋。是想着家里不会来客人?
还真是高岭之花。
她脱了鞋子,赤脚进去,她先去了厨房,看了一下冰箱,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怎么没带个佣人过来?
茶几上摆着几本书,一个杯子,桌子上飘着烟灰,烟灰缸里有几个烟头没有清理,但不算太乱。袁鹿想了下,就随手给他收拾了,顺便把烟灰缸也清洗了一下。
弄完客厅,她去楼上洗衣房看了看,倒是挺干净的,没有脏衣服。
他的那些衣服,不是丢进洗衣机就完事儿,大部分都是需要精心打理。
她简单转了一圈,这屋子比她家里还简单,房间里就一张床,浅灰色的床单被套,全是冷色调,倒是挺符合他的品味。
这么一想,她察觉到馨香居的整体风格与他这里简直是背道而驰。
她把袋子里的生活品都摆放好后,准备离开,走到门口,就听到外面输密码的声音,紧跟着,门打开,袁鹿就乖乖的站在门内,朝着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如果她在脑袋上扎个蝴蝶结,那么她这会赤裸裸的就是一份礼物,一个惊喜。
盛骁眸低波涛暗涌,他一步跨了进去,顺手关上了门。
袁鹿适时的往后退了两步,闻到他身上有酒味,估计是应酬去了。人到了这里,最需要打通的就是政府部门,还是要笼络一些关系。
不过他底子厚,自己本身有优秀,就算自己出来单干,也还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
袁鹿跟着他出去过几回,明白他的地位,能站在他身边,作为他的女伴去出席那些场合,是她赚了。
而且,他是认真在带她,带她认识了好多她靠自己这辈子都认识不到的大佬。
盛骁垂眸,瞥见她光着脚踩在地面上。
眼下已是深秋,天气日渐转凉,“怎么不穿拖鞋?不怕感冒么。”
袁鹿低头,脚趾动了动,笑说:“那得怪你啊,家里怎么就一双拖鞋,你不知道买几双备着么?万一来客人了,你叫他们光着脚啊?”
“那现在去买?”
“啊?”
盛骁:“你有事儿?”
袁鹿讷讷的摇头,“没有啊,我刚回家,给你把日用品拿上来,你一直没来拿。”她指了指里面,“都给你放好了。”
“那走吧。”
他不由分说的拉住她的手,并命令道;“穿鞋。”顿了几秒后,他又说:“你应该穿个袜子。”
他的手掌干燥且热,整个把她的手握住。
这个举动,让袁鹿愣了愣,心头一窒,有点不太自在。可他攥的有点紧,她又不好意思说,就只能用食指戳他的手指。
然而,盛骁仿若未觉,只垂着眼盯着她的脚,等着她穿鞋子。
面上的表情十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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