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听到这里,狄瑾也大致猜测到了事情的轮廓。
在他眼里,这案件虽然复杂,也是因为其中牵连的事情比较多。
像是彭家和宁芳菲、庄二他们的矛盾,大体来说是一些百姓家事的纠纷,息讼宁人是最好的。
原本这事儿也有部分越诉的嫌疑,毕竟庄二和他们的纠纷该归临安府尹管。
不过,因为临安府尹和濮家的关系让百姓不信任,所以告到他这里也勉强算是合理。
可这不是简单地悔婚这么简单,牵扯到了孝悌等问题,又有庄二拐卖一事。
鞫司取证递交的结果是,庄二拐卖有一定依据。
他们查问过临安府的百姓街坊,对庄二此人的评价非常恶劣。
不仅如此,他所说到的赌坊和酒馆的事情,都没有基本可以认定为事实。
如此看来,婚事只是他为自己开脱的借口罢了。
谳司找寻的大梁律依据中,有这样一条户婚律: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者,徒一年。
这样的律法,用在这里其实场景并不怎么合适。
它的本意是,女子守寡之后,除了她的父母和祖父母,其余人不得强迫她再度出嫁。
彭康夫妇是宁芳菲的养父母,原本是有权决定其婚嫁的。
不过,都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这样的行为原本也是为人不齿的。
更何况,宁芳菲还已经有了孩子……
若是这孩子真是彭明轩的,彭家人又有了另一重的身份。
“我是这孩子的亲爹,这桩婚事并不作数,希望大人可以明断!”彭明轩跪下,再次强调。
宁芳菲似乎不愿意听他这么说,“不是,我说了,不是!”
“芳菲!我现在是在救你啊!难道你真要和这个流氓地痞做夫妻吗?”彭明轩显然是被刺痛了,苦涩地说。
宁芳菲却不知道为什么,坚决不肯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
濮琼枝看着他们二人的闹剧。
大抵就是养兄妹生情,彭家夫妇觉得伤风败俗,认为是不伦,所以棒打鸳鸯。
彭明轩用情至深,一直在找寻宁芳菲,而宁芳菲竟然生了个孩子,想要远离彭家独自生活。
所以宁芳菲宁愿藏着好嗓子,不肯唱曲,就是怕被彭明轩找到。
可没想到,彭家人赶尽杀绝,将她嫁给了庄二,想让彭明轩彻底死心。
之后,裴晚晴就顺势找上他们,让庄二又牵扯进了钱家与濮家的事件中,顺势搅浑这潭水,想栽赃濮琼枝。
濮琼枝冷眼瞧着这件事情也告一段落了。
若是拿不出有力证据,其实这些人也可以力保她不被牵连。
不过,这样的话,终归落人口舌,后患无穷。
现在真相浮出水面,他们会怎么样还不知道,但濮琼枝已经独善其身了。
只是,她也要考虑还要不要继续用宁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