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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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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十分欣慰,乔丫头做生意还是有些头脑的,把窑炉租赁下来其使用权便在乔宁手中,她想什么时候来用都可以,这才是做长期生意的做派。

前者则需要思索:“把小窑炉租赁给你也不是不行,左右放着也没有别的用处,那不如就租给你,这一两银子就租与你一年,租赁期间你拥有这窑炉的绝对使用权。”

一两银子一年,这价格对乔宁来说太划算了,当即欣喜:“多谢张老伯!”

沈老儿和瓷器张对视而笑,笑这丫头太过机灵鬼,不知道日后哪家学问颇高的才子才能降得住她,怕是得是个状元。

*

书院掀起一股比试铅笔字的风波。

因为铅笔不像毛笔那般难以驾驭,故而上至秀才下到童生,都对自己的铅笔字颇为自信。

连王昀和陶崇都乐意参与其中,要知道以前若是有人比字,他们是绝不会有兴趣参与的。

“我们秀才中属赵冬的学问最好,字也最端秀,不仅毛笔字是,铅笔字亦是。”同样身为秀才,陶崇颇为自豪地侃侃而谈,询问王昀,“怎么样了?你们童生比试出来没有?若是选出最好的便赶紧跟我们雪松兄比试比试,好选出德馨书院铅笔字第一人。”

他口中的赵冬,表字雪松,是阎行的得意门生,也是如今书院学问最好的人,明年的秋闱书院能不能出个举人,希望全寄托在这位赵冬身上了。

秀才中以赵冬铅笔字最好,无出其右地成了第一。

童生不服,非要推举出一位来和赵冬比试,这群半大少年竟比秀才还有一股不服输的精神,个个希望被选中,因此内部先进行了一轮评选。

王昀是已经被pk掉的,无缘和赵冬比字,不过他对自己的水平有自知之明,倒也没有太多失望,只兴致冲冲地围观谁会胜出。

“我觉得大概率是乔承。”王昀笃定道,“他是咱们书院最早拥有铅笔的,又是宁儿姐亲自教的握笔,锦年兄也曾指点过一二,这两日他按照锦年兄的指点来习字,比先前更有进步。”MС漫漫

说起商屿,陶崇才发现这厮竟然又不在,他那好兄弟的行踪越来越神秘了,白天见不到人影,晚上竟然主动留堂看书,当真让人又惊又奇。

陶崇“哼哼”两声:“他个半桶水的功夫能指点什么啊,不过是铅笔好用,才让他歪打正着地写了几个好字。”

两人正说着,那边突然传来一阵躁动声:“比出来了比出来了,乔承胜出!别看咱们承弟弟年纪小,铅笔字写得倒好看,我觉得可以和雪松兄相较一番。”

王昀听了面上一喜:“看吧,我就说是乔承。”

陶崇也不意外,乔承年纪虽小,可听学态度端正,课业上用心,又是下了一番功夫习字的,能在童生中脱颖而出很正常。

他扒开人群走进去:“好了好了,既然童生中是乔小弟获胜,那便随我来,咱们同雪松兄弟比字去。”

陶崇拉着乔承在前面走,后面跟了一群书生,都是跟着瞧热闹的,顺便也为了加油助威,左右是论字又不是比学问,说不定童生就能赢了秀才呢。

赵冬人正在魁星阁内做文章,此处藏书众多、环境清幽,十分适合在此习作八股文,因而有不少秀才不听学时便会在此用功。

他一抬头,正好瞧见一群人浩浩荡荡而来。

陶崇带着乔承走在最前面,看到赵冬立刻招招手:“雪松,我带着童生中写铅笔字最好看的乔承来找你比试了,你可不要丢咱们秀才的脸啊。”

赵冬此人长相清秀,听到陶崇的话,柳叶细眉微微蹙起:“杰宗你真是胡闹,且不说我根本没有比试的心思,就算有,也不能跟一个童生比,否则就算胜了也是胜之不武。”

乔承倒还真想和赵冬比试一番,小小的身子上前叉手一礼:“雪松哥哥,在下乔承,不为和雪松哥哥分出胜负,只想切磋一番,好找出自己的字还有何不足之处。”

赵冬脸色这才算好看些,他认得乔承,书院年纪最小的童生,总会都会留意些:“乔童生说的倒是言辞中肯,理由充分,若是想切磋,不如我们各自誊写一遍九央君的《民富君安》,如何?”

九央是大多数文人墨客的偶像,写得一手好文章,其文以文采斐然、行文工整、道理深刻而著称,是早些年便名满全国的才子。

只是据说九央君是京城人氏,为人颇为神秘,江德学子都没见过他的真容罢了。

不过这并不耽误书院收藏他的文章当范本,这魁星阁中便有誊录版,正好借来抄写。

赵冬和乔承并排而坐,面前各自铺着一张纸,中间则摆放九央的大作,切磋正式开始了。

乔承写得很慢,一笔一划,却字字工整,有模有样。

反观赵冬,笔尖游走在纸张上,笔画连接笔画,字连接着字,颇有些笔走游龙地潇洒。

两人各有千秋,其他人则议论纷纷,压低了声音讨论谁能胜出,连陶崇都觉得有些紧张,一反平日里话多的模样,安静看着两人。

“那铅笔有什么好用的,桐木的木材,灰黑的铅芯儿,哪有我这楠香木加湖羊毫的好。”

一声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引得不少人回头去瞧。

只见说这话的是个身材魁梧的秀才,名叫薛智的,手中握着一支价格不菲的毛笔,正一脸不屑的看向乔承和赵冬。

一看是薛智,回头瞧的人立刻把头转了回去,那可是个煞星,惹了他没有好果子吃,不该瞧的热闹还是别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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