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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发家致富(第3页)

这个小屁孩还流着鼻涕,眼看着就要过河了,便用衣袖用力一擦,看得姜妄眼角忍不住睁大。

再看那衣袖,已经亮堂堂的了,上面还有半透明凝固物,一看也是经过千锤百炼的。

“蒙恬,你怎么在这里?”

“回家,家弟想吃肉,顺便买些肉。”蒙恬道。

姜妄则在上下打量着蒙恬,蒙恬不大,看起来与嬴政年纪差不多,身高却比嬴政矮半头。

不过从一言一行来看,蒙恬怎么比嬴政还老成?

这是蒙恬,那这个脏兮兮,就差吃鼻涕的小家伙,不会是蒙毅吧?

姜妄想着,再次看向了蒙恬拉着的小屁孩。

这一看不要紧,姜妄发现这小犊子竟然在用舌头在上嘴唇舔什么东西。

“……”姜妄。

没眼看啊,姜妄转头看向了蒙恬,果然还是蒙恬看着顺眼。

“嬴政,这就是你说的蒙恬?”

“没错。”

“相请不如偶遇,既然遇上了,那就一起吃个饭吧。”姜妄发出邀请。

他是想让嬴政与蒙恬多接触的,蒙恬是谁?蒙武的儿子,上将军蒙骜的孙子啊。

如果说现在秦国谁能与蒙骜比肩,那就只有王屹了。

这等重臣的孙子,嬴政与其相交,是有好处的。

别怪姜妄现实,他既然是嬴政的老师,想要帮嬴政上位,那就得想尽办法帮他。

“这,已经答应家母,晚上回去吃。”蒙恬犹豫了下说。

“回去请示一下就好了,就公子政请你吃鹿肉,令堂一定答应。”姜妄说。

嬴政是秦王子,他请吃饭,蒙武不敢不给面子。

蒙恬闻言不由一些为难,这时一旁的弟弟拉了拉他:

“兄长,我想吃鹿肉。”

“……”蒙恬无奈的看了眼弟弟,拱手道:

“好,我去请示家父母。”

看着两人离开,嬴政不解:“先生,我也没说请蒙恬。”

“一个好汉三个帮,这些家伙未来都是你上位的支柱,也是未来最值得你信任的人。”姜妄给其解释。

“而且,你没觉得你的朋友少了点吗?多交朋友,要不以后就变成孤家寡人了。”

………

以下不算字数。

解释一下。

有人说秦时期的金就是黄铜,俗夫认为有点不对。

《汉书·食货志》有言: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这里面说的赤金应该就是铜,而黄金就是黄金,不是黄铜。

1999年,陕西省西安市挖掘出西汉219枚金饼,就是货真价实的黄金。

但史书记载,刘邦用四万斤黄金成功离间了项羽和范增的关系,失去范增之后的项羽一路败走麦城,刘邦从而一霸天下。

这四万斤黄金,好像有点太多了,或许掺杂了铜。

《魏晋南北朝史》载:“西汉初期,黄金的应用总数量在百万斤以上。”如果按照《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考据的西汉时1斤折合今日248克来计算,西汉的百万斤即今日的248吨,这已经达到了今天中国黄金储量的四分之一了,绝对堪称恐怖。

俗夫还是以出土文物为准,就设定先秦时期的金就是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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