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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若眨眨眼睛,“如此说来楚大哥在南大街遭人暗算是因为查到了世子之死另有隐情?”
江叶红,“不好说,楚非……不是,不是,我有本手札上的内容被人撕了去。”
容若,“如此说来更为可疑了,如今楚大哥有些东西不记得了,那么暗害楚大哥的人必然也把证据销毁了,再查怕是不容易。”
江叶红也是毫无头绪,“是啊,但是吴南王还希望我继续查下去,如此说来崔英之死确实另有隐情,算了,今夜太晚了都回去睡吧,有什么事明日再说。据说明个儿天竺来的幻术师会在云福街表演,到时候我带你去看。”
容若睁大了眼睛,“幻术?听闻天竺的幻术师很是出名,不过前任君王好像不喜幻术,驱赶了很多幻术师,当今天子登基后幻术师才得以重新回到我朝,不过我确实没见过。”
江叶红,“早点睡吧,明个儿我们去看幻术表演。”
容若笑得开心,“好。”
江叶红回到房中,一头栽到床上,今夜是他重活一世最开心的一晚,喜欢一个人是痛苦的也是快乐的,好在江叶红痛苦过后迎来了快乐,江叶红打了个滚把被子卷身上。
天音2
还是乞丐的江叶红收了神秘苗疆少年的银镯子并未拿去换钱,他把镯子包起来,想去找个谋生的差事,酒楼饭馆见他脏兮兮的没人用他,江叶红又一路流浪,他经常到镖局外面看镖师们练武,会记下他们的招式偷偷练,不知是不是生来就有练武的天赋,江叶红记得快学得也快,很快他就靠着偷学的功夫打跑过小贼,因此得了件新衣裳,终于不再是蓬头垢面。
江叶红也如愿找到了一份谋生的差事,不过逮着机会他还是会去偷学武术,有次他去送酒从乡绅手上救下了一位被强娶的年轻女子,那乡绅就带人找到江叶红狠狠打了他一顿,把他拖到街上踩着他的头逼他学狗叫,周遭的人不敢管,因为很多人都是租得此人的地,敢多管闲事就没地种粮食糊口了。
江叶红几次挣扎着要起来,乡绅狠狠将江叶红的头踩下去,脸一次又一次蹭到地面,还不停地对他谩骂“野狗就该被人踩在脚下”,江叶红身上哪儿都疼,硬是憋着一口气,咬紧牙关不出声,那一刻他感觉前所未有的弱小,周遭那么多人没有一人站出来才是江叶红最绝望的,有那么片刻江叶红在想要不就认命吧,他这种人死就死了,反正也不会有人在意。
就在江叶红要放弃的时候,踩着他的乡绅被打飞,模糊中江叶红看到了一道红影,“一群人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
清冽的声音满是愤怒,江叶红缓缓抬起头,神仙下凡一样的人儿立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把带有火焰纹的俊逸男子,看着不过二十岁出头却满头白发。
乡绅愤怒不已,让手底下的人一齐上,拿伞的男子却将伞背在了身后,三拳两脚就把这些人撂倒在地,小小年纪的江叶红好像看到了天神,眼里突然有了亮光,如果他也能拥有一身高超的武艺就不怕被人欺负了。
乡绅一看打不过去连滚带爬地跑了,男人蹲下来朝江叶红伸出手,“这位小兄弟你没事吧?”
江叶红鼻青脸肿,突然感觉身上哪儿都疼,忍不住哭了出来,男子有些无奈,拍拍江叶红的肩膀,“我送你回家。”
江叶红忙擦干眼泪,“我没有家,得罪了那个土财主掌柜的不会再让我回去做事了,就只能再回去当乞丐了。”
“你是一个人吗?”
江叶红点点头,男子扶起江叶红,“我也是一个人,不如这样你跟我走吧,我做你师父可好?”
江叶红赶忙跪下朝他磕了三个响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起来吧。”
从此江叶红成了阚阅枫的徒弟,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他很聪明,烈焰伞学得很快,阚阅枫都惊叹江叶红的进步神速,十四岁的时候江叶红终于在阚阅枫的允许下带着烈焰伞闯到江湖,他发誓一定要做个保护弱小的侠士,踏上江湖江叶红才发现烈焰伞在江湖上确实寂寂无名,从前他还以为是阚阅枫自谦。
江湖上最有的一把伞是阚阅枫的师姐傲临霜的红叶伞,关于这个名满江湖的女罗剎阚阅枫每每提及眼中总是带着化不开的愁思,阚阅枫从来没说过傲临霜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在阚阅枫的口中傲临霜是有些离经叛道,但是性格豪爽洒脱。
阚阅枫的口中傲临霜是个完美的人,江叶红渐渐明白阚阅枫是喜欢这个师姑的。只是这份喜欢一直未宣之于口,所以阚阅枫每每提及都带着淡淡的遗憾。
鸡鸣声把江叶红从梦中叫醒,江叶红不情愿地翻了个身继续睡,红毛大公鸡继续叫,江叶红不情愿地坐起来,他已经对家里的鸡和狗没脾气了。
今天要带容若去看天竺幻术师的表演不能再睡了,江叶红穿好衣裳,开门就见红毛大公鸡嚣张地看着他,江叶红敢怒不敢言,“你就嚣张吧!”
容若提着菜篮子从外面回来,“楚大哥,我买了些包子,还热的。”
江叶红脸又红了,故作镇静道,“起这么早做什么?你…你身上还有伤。”
容若放下菜篮子,“不早些去买不到新鲜的菜,街上好热闹,天竺来的幻术师已经搭好了台子。”
江叶红,“我们待会儿就去,长这么大我也没看过幻术表演。”
容若递上热乎乎的包子,“我见衙门里的捕快在贴告示,顾家医馆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不过太迟了,顾大夫夫妇身亡,顾梦怡疯魔又成了杀人凶手,而顾济慈怕是也要受些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