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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3页)

唯一能跟他媲美的,估计只有小玫瑰玛格丽·提利尔了。

剧情里,两者还结了婚。

不过多米利克根本不相信蓝礼所说的“对珊莎爱慕不已”,估计蓝礼连珊莎的样子都没见过,只是出于客套。

因为蓝礼·拜拉席恩不仅是亮铜,还是一名真正的“蓝同”,最喜欢的人无疑是“百花骑士”洛拉斯。

剧情里甚至和“百花骑士”洛拉斯、“小玫瑰”玛格丽兄妹二人,玩起了两龙一凤的把戏。

抛开性取向这些小瑕疵。

毫无疑问,蓝礼·拜拉席恩可谓是天选之子,强悍到要用红袍女巫的“黑魔法”这种BUG来抹除。

伊耿历285年的某天,不满7岁的蓝礼·拜拉席恩,一觉醒来,听说大哥劳勃已经君临铁王座,而自己成了风息堡公爵。

这种堪比龙傲天小说里的主角剧本,从天而降。

作为家族幼子,蓝礼的经历着实特殊。

他还没来得及接受正统的次子教育,就戏剧性的被册封为风息堡公爵,风暴地总督。

这让蓝利的个性更为张扬外向,更具自信,自我约束更少。

也因为生的晚,少年时期不会每每被拿来与光芒四射的大哥劳勃比较,从而变成二哥史坦尼斯那种“永远站在冰冷阴影里,看着阳光照在哥哥身上的男孩”。

如果儒家教育讲究的是“君君臣臣”,那维斯特洛大陆贵族传统就是“兄兄弟弟”。

类似史坦尼斯这类的次子很多,比如艾德、凯冯、黑鱼,他们都是按照传统的“次子”进行教育。性格里都带着极重的“君君臣臣”思想。

而蓝礼不然,他的性格更为洒脱、带有强烈的野心、魅力、权术、谋略。

劳勃比蓝礼整整大了15岁,而“疯王”伊里斯二世,也不过比雷加王子年长16岁。

所谓“养儿方知父母恩”,蓝礼刚刚长大之时,劳勃早已功成名就,娶妻生子,也懂得代替早逝的父母履行照顾小兄弟的义务。

相比较二弟史坦尼斯,劳勃对自己的幼弟是无比的宠爱和溺爱。

因此劳勃和蓝礼的关系看上去是“长兄与幼弟”,实则更像是“父与子”。

在孤山岭担任首席铁匠的唐纳·诺伊,曾在风息堡效力的时候说过“蓝礼像是闪闪发光的亮铜,看起来漂亮,实际不值几个钱。”

这句话在多米利克看来,有失偏颇。

“五王之战”中,蓝礼·拜拉席恩凭一己之力,赢得了整个河湾地、风暴地大部分贵族的支持。

维斯特洛的七大王国,蓝礼一人独占了两国,

坐拥十万大军,最强盛的军队,拥有无数忠心耿耿的封臣,

更是与河湾地玫瑰家联姻,可谓是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就算他军事才能不佳,手底下也有蓝道·塔利这种军事奇才为他出谋划策。

毫无疑问,蓝礼·拜拉席恩是“五王之战”中赢面最大的王!

这样的人真的像首席铁匠——唐纳·诺伊说的那么不堪?

显然不是。

风流倜傥的风息堡公爵、风暴地总督——蓝礼·拜拉席恩,在河湾地贵族心中,简直是雷加王子再生,除了继承顺位比史坦尼斯差点,其他方面无疑是不可挑剔的好国王,

“美人”布蕾妮更是说过,“他本可成为最好的国王!”

可见蓝礼的性格和待人处事的方式十分得人心,在布蕾妮看来,是个会实行仁政的好君王。

观人看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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