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斯特先生,你好,不瞒你说,我是《厄斯列国志》的书迷。”
恩斯特的眼中闪烁起兴奋的光芒。
虽然维娜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告诉她,厄斯的正传已经发行,并且译本也正同步送往大地各处的书店,但真正遇到一个厄斯的书迷,恩斯特这还是第一次,尤其是这个书迷还是个来自乌萨斯,暂居哥伦比亚的科学家!
这不正是证明了厄斯的感染力吗?
他高兴的问道:“竟有此事?不知克里奇科教授喜欢的是《厄斯》的哪一个篇章?中国?埃及?还是美索不达米亚或者印度?”
列维摇了摇头,那双眼睛眯成一条线,咧开的嘴角更是一副意味深长的模样。
他回答道:
“我比较喜欢俄罗斯篇。”
“俄罗斯篇啊,那的确是个非常伟大的篇章,从吃鸡大赛到第三罗马,再到伟大的联盟。。。。。。。”
恩斯特的话音戛然而止。
他的视线愕然的看向眼前的男人,心中已然掀起了惊涛骇浪。
第一百零八章同志,你该扛起输出革命的大旗
平心而论,恩斯特觉得有人喜欢《厄斯列国志》的俄罗斯篇是很正常的。
无论是玩梗康熙王朝还是从现实意义上评价,俄罗斯都的确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无数激荡人心的故事。
从维京时代东欧平原上的维京部落,到蒙古人入侵下被套上枷锁的斯拉夫奴隶,再到莫斯科大公国与俄罗斯帝国的灰色牲口,以及最终的最终,以牢不可破的联盟为世界带来改变,又以内部的崩塌为所有后来者提供宝贵的教训。
俄罗斯的历史值得赞颂,值得学习,值得细细品味。任何一个研究人类发展史的人,都绕不开这个国家,都不能不对这个国家产生浓厚的兴趣。
恩斯特也有预感,一旦自己能成功的将《厄斯列国志——俄罗斯篇》完整的写下,那它必然会成为整个《厄斯》系列,最受人欢迎的几个篇章之一。
但问题是,我他妈的还没写俄罗斯吧!
注视着眼前露出意味深长微笑的列维,恩斯特的表情变了又变,很想马上开口问个清楚,但眼角的余光却瞥到了一旁的克里斯滕与欣特莱雅。
沉默了片刻,他回答道:
“你喜欢俄罗斯,真是很有品味的想法。不知道你最喜欢俄罗斯的哪一个篇章?”
列维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当然是伟大联盟的那个篇章。人民的勇气和智慧始终令人震撼,不是吗?”
注视着恩斯特的表情,列维心满意足的收回了目光,像是一个普通的书迷一般夸赞道:
“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对乌萨斯毫无归属感。我记得你的书中有一位平凡的同志就这样说过:我不曾鄙夷猪猡,唯独憎恶高挂枝头的金冠。在我的祖国,人们烧死了主教,吊死了国王,砍了皇帝的脑袋,将旧日的一切权贵砸得稀烂,不会有人再惧怕所谓的王侯贵族。说的真好啊,不是吗?”
“是。。。是。”恩斯特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点头同意道。
他现在处于一种松了口气与汗流浃背的叠加态。
松了口气是因为,列维对自己的试探给出的回应很清晰。他并非和恩斯特来自同一个时代,他曾经的祖国,名字应该还被世人称作USSR。
虽然不知道他具体来自哪个时期,是钢铁还是玉米,或者我们的老朋友百亿补贴勋多多时期。但绝大多数时候,科学家同志都还是值得信任的。
加上他没有第一时间和恩斯特摊牌掀桌子的举动,也着实博得了恩斯特不小的好感。
至于为什么汗流浃背,原因也很简单。
这位的思想貌似有点极端,上来就开口要吊死国王和主教,砸碎旧日的权贵。
恩斯特在其中不说全中吧,三样中了两样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