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好像是梅林?
啊,这。
为了确保自己不会被某芙芙踢死,恩斯特果断修改了剧本。
孩子,你想多了,亚瑟王,他就不可能是个女孩!
“所以,恩斯特先生,亚瑟王传奇真的结束了吗?”
施怀雅满怀期待的问道。
这也是她最好奇的问题。
从一个传奇故事的角度来看,《亚瑟王传奇》的确是完美收尾了。
虽然他的结局不一定完美,但恩斯特写的本来也不是童话故事,所谓的史诗,重要的是足够的史诗感,是笑与泪,苦与乐,成功与失败,兴衰与荣辱交织在一起构成的篇章。而《亚瑟王传奇》明显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水浒传好就好在诏安。三国演义大家都知道结局是三分归晋,但依然会感动于出师表的忠,敬佩于关云长的义,震撼于曹孟德的奸,笑死在大魏吴王的合肥。
所以,恩斯特无疑可以说,结束了。
但此时此刻,恩斯特又有了些其他的想法。
《厄斯》这个品牌,难道就仅限于此了吗?
坦白来说,恩斯特的产量是很低的。作为谢拉格的首相,他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能分配在写作上的精力本来就不多,在以往,万国峰会体系还未建立起来的时候,他还能多少抽出些空闲时间了,可现在,他的日程表每一天都是满满当当的,真正要停下来,有充足的时间思考,回忆,构思,斟酌,落笔,那样的机会,着实有些太少了。
但恩斯特也不想《厄斯》就这么半途而废,太监下去。这个品牌能吸引到施怀雅这样商业世家的大小姐,说明它有着不小的潜力。与其就这么“结束”,倒不如给它,也给“亚瑟王(厄斯)”一个机会。
让一段魔改后的历史,以另一种形式,不止书本,在泰拉出现,传播,生根发芽。恩斯特能收获又一个潜力巨大的招牌——这潜力要远超恩斯特前世的型月,能直逼甚至超越同样是“构建了一个异世界”的宝可梦,达到勇者斗恶龙这样的奇幻世界范式水准,而他最初的一点心愿,或者说私心,希望另一片“大地”的故事也能在这里,被更多人铭记下去,哪怕他们并不知晓那到底是什么,意味着什么。
所以,恩斯特摇了摇头。
“没结束。”
他看向施怀雅,微笑道:
“施怀雅小姐,想知道后续吗?”
“想知道,我可以慢慢讲给你听,有关这个IP的故事。”
施怀雅一怔,灵敏的商业嗅觉也让她立刻意识到了恩斯特话语中的暗示。
她没想到此行能有这份收获,但这也正巧契合了她的想法。
她是想脱离施怀雅家族,自己做出一番成绩来的。而《厄斯》,倘若真的做成一个项目IP,以施怀雅的直觉来讲,前途应当是一片光明!
哪怕是她的眼光不好,起码,她爷爷,亚当斯·施怀雅的眼光应当是好的。这位病床上躺着的老人对商业作品的评判标准极高,可即便如此,他都对《厄斯》赞不绝口,施怀雅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顾虑。
什么,你说相信老一辈的眼光,也算是借助了家族?
眼光这种东西算什么,投资这种事,有眼光只是第一步,足够的魄力,可堪一博的资本,以及恰当的时机和运气,才是真正的关键!施怀雅从小便被教导这个道理,难不成,就因为想要自己做出一番事业,便要连曾经在家族中积累的知识,学过的手段,养成的习惯,都全数抛弃?
那样做只是在割裂一个活生生的人,能不能让你走向成功不知道,但一定能让你成功走向精神分裂!
再说了,恩斯特先生,名声在外,那是有目共睹!
泰拉新生代的领袖,这份名气摆在这里,万国博览会,诸国除乌萨斯都参加,万国运动会,卡西米尔都对它的提议从善如流,起码目前的事实看来,跟着他,就没有不win的!
那还等什么呢?
于是,碧翠克丝·施怀雅小姐正了正神色,凝视着恩斯特的眼睛,认真道:
“当然,愿闻其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