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何家已经搬离了小房子,在城门旁租了一个小院子,很小,只有三间房,院子也站不开几个人,但好歹是独门独户了,不怕人偷看。
凉皮又没什么技术含量,何三姑和杏花都能在家做,然后让何有力带到四季春去。
不说魏林夕地叮嘱,这可是他们谋生的手艺,就算以后自己干不了也可以传给子孙,当然不会透露给别人。
因此,黑水城里多出了好几家和四季春一样的馆子,但生意最好的还是他们家。
不过他们生意好也没有引起那些大酒楼的不满,在那些眼中,四季春就和路边的食肆是一样,下等人才进的地方。
就说那些谈生意的大老爷们,有几个进四季春谈生意的。
这种言论多多少少也传进了魏林夕的耳朵,她不做评论,不过要做上档次的她也不是不能做。
毕竟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在现代她见过的高档餐厅多了,真要搞他也不是不行,这不是时机不合适。
本来魏林夕只是和安子珝吐吐槽,没想到被人听到了。
“想不到嫂夫人居然胸中有丘壑啊,快和我说说,有什么好主意,咱们在黑水城暂时就这样了,我可以带回京城啊。”
来人头戴金冠,浑身绫罗,配了两块玉,手上带着三四个戒指,一把纸扇摇啊摇,浑身都散发着一种,老子最有钱的气质。
他非常的自来熟,但魏林夕却从没见过他。
“谁让你来的?”
见到来人,安子珝突然黑脸,语气也是格外嫌弃。
“这四季春开得这么好,我当然要来看看啊。”
这人哥俩好似的揽着安子珝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话,然后被安子珝嫌弃地躲过去了。
“也是替那位来道个歉,哈哈哈,京城那边实在脱不开人,才排了这几个人来,没想到啊。”
庞玉山感叹道。
他和安子珝都是那位手底下的,两人认识已经超过十年,甚至连安子珝在京城私下的产业都是他处理得。
这次派来黑水城的人也他安排得,只是临行却出了一点岔子,来得都是些脑子不会拐弯的直筒子。
本来想先搭个架子做掩护,等过段时间再重新派人来,结果却没想到这店居然给做起来了。
庞玉山没少在传递得消息中见到魏林夕这个大名,可以说是神交已久了。
“嫂夫人,我就自己介绍一下了,我叫庞玉山是子珝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在一起玩了,嫂子把我当自家兄弟就成。”
庞玉山自来熟,见安子珝不吭声,自己介绍起自己来。
这是魏林夕第一次见到这个四季春名义上的老板,除了那满身金灿灿,这人虽然不算俊秀,但一见就让人心生好感。
魏林夕没有吝啬地给了一个笑容。
“见完了就走,碍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