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三小姐多礼,姜三小姐在宴上受惊,本就是在下之过,宴会罢后,不如在下亲自送姜三小姐回去,以赔照顾不周之罪。」
我没有回话,刚刚还不知所措的沈如初突然又沉下了脸,一脚踹开挡在他面前的桌案,往远处去了。
宴会后半段沈如初也没有回来,我心不在焉,直到坐上长公主府的马车。
「我曾有幸和令尊相处过短短一月。」常欢轻声说道。
「真的?」马车里本是气氛尴尬,常欢提到我的父亲瞬间便引来了我的兴趣。
「真的。」常欢又笑:「令尊很……直爽,他同我讲起他寄养在京城的女儿,言谈里都是满满的宠爱。在令尊的口中,姜三姑娘是整个大齐最好的姑娘。」
我等了好久没有等到他没说完的话,试图自动补足:「所以,你没想到,没想到我竟如此……」如此差劲。
「我竟没想到……」常欢又道:「没想到姜三姑娘和令尊口中一模一样。」
我一时羞赧,匈奴男子都这么说话吗?无措间我只好岔开话题:「今日宴上,我并非故意冒犯你……」
「夸我好看,也是冒犯吗?」
车子很快到了姜府。
常欢跟着我一起下车。
他说刚来京城,想和我做朋友。
我吓唬他:「我名声不好,你不知道吗?」
我名声不好,一半是因为我自己,一半是因为沈如初。
京中人说我只会跟在男人身后跑,不愧是野蛮之地来的小丫头,没有一点点教养。
野蛮之地说的是边疆,我随着父母在边疆长到十三岁,眼见着快能说亲了,父母怕在边疆误了我,于是将我送到京城来,寄养在了伯伯家。
我当初便是在堂兄的宴会上见了孤零零坐着的沈如初。
堂兄说他身为藩王世子,但爹不疼娘不爱,在京城作质,固然分外孤单。
少女心中总爱英雄,而我当时爱当英雄。先是同病相怜,后是心生怜悯,最后……倾心暗许。
不过三年。
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一次是不小心,绊倒两次就是傻了。
可常欢低头看我:「名声有多不好听?比我的还不好听吗?」
我才想起,常欢的身世也不怎么好。
当年长公主为了逃回京城把他丢在了匈奴。等回了京城之后又迅速结婚生子,如今膝下又有了一儿一女,他这个匈奴之子,其实并不受长公主的待见。
算是同病相怜。
算了,可别同病相怜,同病相怜的苦头我还没吃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