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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她也摸了摸脖子。脖子上,是另一条红色玛瑙雕刻的红玫瑰项链,是自己买的。而汪昱送给她的定情的那条,从她决定离婚起,就已经摘下来了,连同结婚戒指。

“哪有什么真心,不是一被抓就立刻要洗心革面脱离关系了么。”楚欢忍不住吐槽。

男人,向来,不外如是。

然,这样的吐槽听在安若素耳里,自然成了一个女孩对情郎的怨。

她倒是大方,已经不爱了也就不介意什么,于是笑了笑:“你也不能怪他,娱乐圈么,人气和口碑是最要紧的。到了那个时候,他即便真喜欢你,也会弃车保帅。”

想起楚欢也是娱乐圈的人,更笑了笑,眼里有些说不清的意味:“你倒是天真。”

短短五个字,仿佛一句叹息,连安若素自己也解读不清其中的情绪吧。

楚欢自然也不懂,只能安静地听着,巴巴望着对方。

她是真的很希望得到这份工作。在进这扇门之前,只是为了赚钱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得更好。而在进了这扇门之后,她发现……其实……跟这眼前的这个极品女人一起拍剧,该是一件很……好的事吧。

安若素见对方巴巴望着自己,有些嘲讽地笑了笑:“你真的觉得只要我同意了,你就可以得到这个角色?”

楚欢一愣。茫然。

“你是不懂,还是装不懂?”安若素看着她,微笑着,认真说,“你是签了经纪公司的,只有他们可以雪藏你,你,不可以独立出来找事做。”

第10章楚欢的烦恼

从面试场地回来,楚欢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头翻当初签的合同——

白纸黑字,确实明白地写着:乙方在合约期限内所有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不得私自以个人名义接拍影视剧集或出席活动……

呃……

当初跟经纪公司签约时高兴得仿佛被天上馅饼砸中,只想着离明星梦更近一步,根本没细看这合同啊。

再说,即便是当初看了,也不会不签吧。毕竟,这社会很现实,霸王条款到处都是。作为一个新人,在任何行业面对任何公司都一样,不需要说理,只需要变强。

可是如今……

楚欢面对着这份合约心都凉了。

怎么办?经纪公司已经完全将自己作为弃卒了,待下去只是等死。可在合同期限内偏偏又没有自主权……

怎么办怎么办?

楚欢握着银行卡,看着手机里爸爸妈妈的号码,觉得空前的无助。

以前,自己还在读书,从未操心过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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