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击杀的人数没有那么多,很多轻伤甚至投降的敌军是可以俘虏的,但一团及金州二团的几个士兵在俘虏中意外遇到了他们以前的“主人”。
这下他们真的忍不住了,几个士兵顿时忘记了军纪,拿起手中的刀枪就将几个敌军降兵杀死了,他们这一动手又引起了其他与敌军有深仇大恨的官兵的共鸣。
最后如果不是军法官及时赶到,滦州之战恐怕连一个俘虏都没有。
如何处理杀俘的问题也让军法处十分为难,最后问题还是被交给了朱樉。
朱樉也有些为难,他既不愿意自己的官兵最终变成杀戮机器,但也不想放过敌军,本来这些俘虏是用来与大明的武将、文官们拉关系的。
但一经了解才发现,这样处理俘虏十分不妥,俘虏中敌军的甲兵、无甲兵、阿哈、蒙古人一应俱全。
但根据滦州幸存百姓的诉说,战阵之上,敌军的白、红巴牙喇无比凶残,而且敌军也不要受伤的俘虏,明军一旦受到妨碍行动的伤势基本就没了活路。
但要说抢劫、杀戮百姓,却是敌军的无甲兵、阿哈最为残暴,甲兵不仅作战,平时也要受到敌军军纪的约束。
他们所从事的掠夺、杀戮大多属于有预谋的集体行动,然而无甲和阿哈的情况则有所区别,如果他们未被指派参与战斗,或者在驻守期间,这些人才是掠夺的中坚力量。
无甲兵并非真的没有盔甲和武器,只是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被征召入伍,他们不属于军队的正式成员,因而无法获得军功,他们参与掠夺纯粹是为了私利。
在完成了牛录分配的辅助性工作之后,无甲兵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掠夺之中,他们的掠夺行为不仅为了个人利益,还需向大金国、本旗、本牛录上交一定数量的战利品。
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资,他们必须竭尽全力进行掠夺,否则不仅无法获得军功,甚至可能在这次行动中遭受损失。
而且此次战死的建奴和敌军数量众多,多到超过了李成梁之后大明边将们所斩获的首级总和。
这并非意味着十几年来大明各地没有捕获如此多的敌军,而是因为他们捕获的大部分敌军无法转化为斩获,因为他们总是处于败局。
因此,这些被华夏军俘虏的建奴和敌军,有很大可能性会被大明的文武官员收为家仆或亲兵。
辽镇的士兵虽然尚未达到后来“关宁铁骑”的名声,但已隐约成为大明最精锐的部队。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士兵多为失去家园的辽地居民外,辽镇还有大量因部落争斗而被迫逃亡的蒙古人、女真人,因为在蒙古、大金,失败者只有一种命运,那就是成为胜利者的奴隶。
对于如何处理俘虏的问题,朱樉还不想与部下讨论,因为一旦讨论就会引发各种意见,比如有人会主张严惩,也有人会表现出同情。
最终他决定,对于异族俘虏的官兵,他们需要在各自部队的军法机构登记,并在京畿之战结束后返回驻地时接受三天的禁闭处罚。
至于剩下的四百多名俘虏。。。华夏的长枪兵们,大多数除了补刀,几乎没有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