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先生您是一个人进城的。那些东西放在您手里没有半毛钱的意义!像您这样的大人物,也没必要染手那些东西。
唐恩·博米利家的浮财,他攒下的家底,他的宅子我都不管,您都拿走,不要紧的!
您只要把上面您说的东西都交给我,算我欠您一个大人情!
从今后有,在林荫镇您但凡有什么需求,提我恶犬山姆的名字,帮得上忙的,我们恶犬佣兵团能都帮你!”
“……”
“哼哼哼……”
在对方提到“恶犬佣兵团”这个词时,路诚嘴角上翘,笑容变得愈发灿烂。
是什么给了这家伙勇气,让他站在自己面前的?
他的盔甲,盾牌,前面作为肉盾的几个黑帮打手还是在周围就位了的六名弩手与两名施法者?
又或者是在打手中混着的十几名和你一样的职业者**?
别开玩笑了好吗。
“如何?”
对面,自称恶犬山姆的佣兵团**,看路诚笑出来,以为对方被自己说服了。这让他松了口气。
讲真,面对这样一个不知深浅的强力剑士,他的压力也很大。就算将整个佣兵团一半家底都拿来了也一样。
谁知道对方有多少底牌。谁知道自己强吃会有多少损失。最糟糕的情况是对方临死之前一个爆发,拉着自己一起死,那特么就搞笑了。
讲真,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也不想面对这种怪物啊——只用了一招就把唐恩·博米利这个13级的高阶职业者攮了?
这种家伙不去想办法屠龙,加入帝国军队谋取爵位,或者当某个大贵族的供奉,来林荫镇这种新手村玩儿降维打击?
这也太过分了吧。
也太浪费了吧。
但是没办法啊。
实际上在昨天的时候,他就得知了唐恩·博米利的死讯,而后以最快速度派了手下能找到最好的小偷潜入他的宅邸。目的就是为了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不打扰到对方的情况下将上述文件资料拿到手里。
比起与陌生,并且除了武力之外什么都没有的人合作,他更倾向于单干。
但是死掉了。
那几个信誓旦旦的说,甚至连路诚内裤都偷的到的小偷全都死掉了。
当然这么说不太严禁。准确说法应该是,他们全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