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割手腕的时候,就一点都不疼了。
反而,觉得是一种解脱。
这个时候,我们就在一旁边听边吃早饭。
是的,我们。
同桌。
班长。
还有,二五仔——
当初他骗我去见建哥,出卖我,还在地上按我的手。
于是我们把他抓了回来,斗不过建哥,对付一个二五仔还是绰绰有余的。
也不揍他,就是逼他一起打工,省得他总打小报告。
我们吃着饭,听着小由的生活。
「垃圾桶这个比喻,很有文学性。」
同桌完全没脑子,举着筷子评价着:「等我哪天写小说,一定拿你当原型。」
「把我写漂亮一点哦。」小由说。
「小由你傻呀!」班长急忙提醒,「你得让他给版权费啊!」
「要多少合适呀?」
「由姐,要不这个钱别收了,让他们把我放了吧?」
二五仔愁眉苦脸地,刚换上的工作服,完全不合身:「打工太丢人了!」
「闭嘴!」
我们一齐吼了一声,二五仔又不说话了。
那个夏天,小由,几乎总是和我们几个臭男生混在一起:
她没收工钱,也跟着我们,刮腻子,搬梯子;
偶尔还去操场上,把想要跑路的二五仔拎回来;
我们就经常给她讲笑话,逗得她前仰后合。
时间久了,她仿佛成了我们所有人的大小姐。
班长是她的狗头军师,教她怎样磨洋工;
同桌是她的头号粉丝,整天要拿她写故事;
二五仔是她的丫鬟,端茶倒水,哭哭啼啼。
但,始终有一根刺,悬在我心上。
她,是那个坏女人的女儿。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