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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3页)

最后他干脆从床上爬起来,点亮小电灯。就着不算特别明亮的白炽灯光,听着电风扇的呼呼风声,熬夜将要送给顾昀城的内裤连夜缝好。

卜夏有着学渣的小习惯——哪怕本来是很精神的,但一旦需要他专注认真地做手头上的事情,他就忍不住犯困或者走神。

缝到收尾几针的时候,卜夏走神了。

尖锐细长的绣花针猝不及防刺破他的指腹皮肤,鲜红的血珠瞬间冒出来,蹭到白色打底的碎花布料上,留下比花朵还鲜艳的血色。

“唔!”

刺痛让骨子里有几分娇气的小男生惊呼出声。

但比起身体的疼痛,他更难过的是自己竟然在缝到最后几针的时候前功尽弃了。

他好不容易缝好的内裤,被他的血弄脏了。

位置也很尴尬明显,就在裆部的正中间。

血珠晕开,花朵似的印记,分外明显,让人无法忽视,也不止从何补救。

卜夏懊悔,疼出来的泪珠氤氲在眼眶中,因为情绪焦急,泪珠雾似的蒙住视线。

“我好笨……我怎么走神了啊……这样还怎么送给顾昀城……”

顾昀城什么好衣服没穿过?

他要是把染了血的内裤送给顾昀城,顾昀城肯定会觉得他送的是旧东西脏东西吧……

崩溃的情绪让卜夏忍不住用指尖抓挠着手背,似乎这种钝钝的疼痛感才能减轻他内心的焦灼难受。

但他又怂怂的,还有些不符合这个年龄段的爱美心思。

只敢用指甲抓抓,不敢用近在眼前的绣花针。

当最强烈的那几股疼痛感过去,只余下一阵阵带着热气的钝痛时,卜夏堪堪将失控的情绪收拾好。

他的小脑瓜开始运转,想到奶奶说的要装就好好装。

其实染了他的血也不是不能送给顾昀城,不是有个常用的计策就叫做苦肉计吗?

想明白后,卜夏对自己的定位从笨手笨脚变成聪明蛋。

他心满意足将针脚稚嫩但还算细密整齐的碎花内裤折成小方块,收拾好的工具放到书桌上,躺平睡觉。

折腾到半夜,情绪起起伏伏,再不困也想睡了。

室温逐渐下降,睡梦中的小男生蹙着眉头,哼唧着用胳膊腿儿拉拽着身旁的被单。

那些被圆钝指甲抓磨出来的红痕浅到几乎看不见,仿若从未出现。

——

吃过早饭,卜夏快快将碗筷收拾出来,短裤裤兜里揣着扁扁的四方小礼盒,等着顾昀城溜着不求来接自己。

周至慧对两人的相处模式见怪不怪,只打趣了一句:“你和小顾两个都是男生,怎么出去玩还要等着他来接你?难不成以后你谈恋爱了,也要等人家女孩子来接你才肯出门?”

谈恋爱?

奶奶的话戳中心里的小心思,卜夏脸颊腾的红起来。

“才不会!”

怕被很熟悉自己的奶奶看出不对劲,没有什么底气否定完之后,卜夏顶着热烫的脸颊小跑出了堂屋,站在奶奶看不见的地方,小口喘着气。

他刚才差点就想说,他才不想和女孩子谈恋爱,女孩子又不会迁就他,只会比他更娇气。

没让卜夏等太久,见人心切的一人一狗迎着朝阳晨光,快速奔来。

小狗,尤其是刚出生没过久的小狗,见风就长。

这才养了小半个月,不求软趴趴的小短腿变成了有力的小短腿,全力奔跑起来,有时候卜夏都追不上。

一人一狗见到站在门边俏生生等着他们的小男生,反应都很热情。

每天被打理得蓬松雪白的小胖狗甩着尾巴,哧溜着舌头围着卜夏打转,露出“舔狗”模样,而穿着简约衬衫黑裤的少年则很难得的扬起一个露齿的笑,声音有些缠,唤了声夏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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