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半盆水,洗净手上的血迹。
由此可以看出,他当时非常镇定冷静,犯罪的时间也很充裕。
这个女人29岁,姓杨,其实有丈夫,但她的尸体直到3天后16日才被发现。有报道说其实在16日之前,她的情人来找她的时候就发现了现场,但是因为害怕自己被牵连,而选择了逃避。
这次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体液,但警察发现了两枚不太完整的血脚印。
没过几天,1月19日下午,高承勇又尾随上一个单身女性,27岁的邓姑娘。
这次他的胆子更大,他不仅跟人家回了家,还大胆的敲开了人家的门。
刚开始他的目的只是为了确认对方是不是一个人在家,在骗进了房门后,当对方意识到情况不对,他已经拿出了刀。
他轻车熟路的拿刀对着她的脖子划去,但她下意识躲闪了一下,没能一刀致命。这时她反应过来开始一边大声呼救一边反抗,这更加激起了他的兽性,狠狠地用刀对准她的胸口和腹部捅去,没几下她就停止了呼吸。
他把她的衣服推到脖颈下,露出上半身,又将她的裤子剥至膝盖,对尸体进行了猥亵。这次他也没有留下体液,但是将她的左乳头切了下来,还割走了背部一大块皮肉。
这两起案件前后仅仅相隔6天,作案地点的直线距离也不到2公里。邓姑娘的家不远处就是白银市公安局大楼。
08
半年后的7月30日,高承勇又回到了水川路。4年前他第二次作案时,摸进了这里供电局宿舍。
这次他挑中了与当年宿舍并排的另一栋楼,属于供电局计量所的宿舍,但住在这个楼里的,不是单身职工,而大多以家庭为单位。
下午的时候,他敲开了4楼的一家房门,开门的是个8岁的小女孩儿。他假装是她爸爸妈妈的同事骗进门去,用皮带勒死了小姑娘,然后侵犯了尸体。
那之后他觉得口渴得厉害,给自己泡了杯茶,喝完了才离开。在这个杯子上,警方发现了一枚指纹。
这个案子对比其他几个案件有相当特殊的地方,首先可以看出,高承勇对犯罪行为已经开始采取十分主动的姿态,他不再被动跟随受害者趁其不备进门,而是主动敲开房门,对即将发生的事有预期有计划。
其次他没有用刀,杀人模式出现了变化。受害者年龄也偏小,不是妙龄女性。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不同呢?
我认为高承勇之所以采用割喉为惯常的杀人手法,主要是出于控制局面的需要。对方是成年女性,他身高172-173左右,体格也不算特别强壮,对北方女性来说,并不占据绝对优势。所以为了防止对方呼救或者反抗,他需要尽量以最快速度打消对方的抵抗能力。
但这是一个8岁的小姑娘,天真无邪地放他进门,他轻而易举地就可以控制她。所以不需要上来就用刀割喉,而是可以按照自己的节奏去走一步看一步。
高承勇在事后坦白交代的时候,也说自己无法面对这个案子,在动手杀害和侵犯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家里的老大,也刚刚10岁。
那他为什么还是丧心病狂的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呢?
我认为这里有比较复杂的心理因素。
到这个阶段的高承勇,应该已经嗜血知味,对杀人和犯罪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他在接受问询的时候说:「后面,我看小孩长得太让我心痛,所以又亲了一下,把她抱到柜子里。」
这并不说明他内心还有残存的人性,反而说明在这个时候,他已经完全无法约束自己的兽性。
这个案子令人格外意难平的地方在于,案发的那天,小姑娘的爸爸出差了,上午的时候妈妈带她一起去上班,下午才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当时妈妈还曾经犹豫过一下,要不要反锁房门,这样就只能从外面用钥匙打开,小姑娘也就无法给高承勇开门,也就不会遭受之后的厄运。
可以想见,一念之差导致孩子被害,会给父母留下多么深重的伤害和打击。
09
因为在茶杯上发现了指纹,进行对比后,警方发现与第一起88年5月26日小白鞋被害案,还有第二起94年7月27日供电局宿舍石姓姑娘案一致,这让他们意识到,这是同一个人犯下的连环杀人案,展开了并案调查。
但是,也正因为这个茶杯,给警方带歪了方向。
当时分析现场的情况,警方以为凶手可能是这家的熟人,所以小姑娘开门让他进来,还给倒了杯茶招待对方,没有想到这杯茶是犯罪之后高承勇给自己倒的。
另外白银市当时以工业为主,当地有许多国有企业,这些案件大多都发生在企事业单位的宿舍或者住宅区,作案的时间也基本都是白天。而90年代末发生过好几起闲散职工盗窃杀人案,由此警方分析凶手很可能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或者熟悉当地境的白银当地人。
这时警方已经在白银市开始大规模的采集指纹和DNA样本,也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