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能加以利用。
只要用音箱放歌,把这条街的丧尸都吸引到一个地方,那我就有机会穿街而过,去救人。
这方法管用,却不能暴露我们藏身的位置,不然被人盯上是小,物资暴露才是大。
所以才需要薛雪爬回去,在她家放个烟幕弹。
准备就绪。
薛雪腰上缠着绳子,头顶着我用绳子和手电筒改装的探照灯,顺着窗户往外爬。
为了方便拴绳子,她把外套脱了,只穿一条米色连衣裙,更显娇弱,叫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小心点,等天亮你就爬回来。」
她点了点头,虽然瘦,动作却很灵敏,五分钟不到就爬了回去。
随后,震天响的歌声从旁边传来。
「心里的话!我想要带你回家,在那深夜酒吧,我管他是真是假。」
……竟然是《野狼disco》!
神曲一出,整条街都充斥着蹦迪的氛围。
丧尸飞速聚集过去,奈何不会爬楼,所以只能围着声源打转。
我默默感慨,这个品牌的蓝牙音箱名不虚传,然后背上早就准备好的包,往超市后门走,出门前还没忘拎上斧头。
背包里放了四瓶水,还有不少面包巧克力,重量不轻。
我不敢停留,一锁好门就拼了命朝对面楼跑去,比缩圈跑毒还卖命。
进了楼门才敢打开手电筒,往楼梯上一照,却恰好撞见了一个准备去「蹦迪」的丧尸老兄。
四目相对,面面相觑。
我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玩归玩闹归闹,不该拿丧尸大哥蹦迪这事开玩笑。
离得太近,腐烂的味道一阵一阵往鼻子里钻,斧头攥得我手心生疼,不用看也知道,肯定全是汗。
进退两难。
丧尸见了活人,显然兴奋起来,一身烂肉就往前扑,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嘶哑叫声。
楼门外有节奏的鼓点里,混杂着一群丧尸鬼哭狼嚎的狂欢。
而楼门里,是我跟老哥两个人的孤独。
出去肯定是死,如果搏一搏,还有希望活。
跟他拼了!
我把心一横,挥着斧头就逼了过去,用手电的光进行牵制,招招往他脑袋砍。
事实证明,人的求生欲望,果然能创造奇迹。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精神高度集中,我灵敏得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几次避开丧尸之后,终于分出了胜负。
听见重物倒地声音的那一刻,我几乎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