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啊?!母亲?
田欣怡眼底满是震惊,甚至惊讶到粉唇微张,好在有围巾挡着,不至于太过失礼,只是瞪圆的眼还是能让人一眼就看见她的震撼。
她在现代有见过耗费巨资保养的贵妇,但从未见过如此被岁月优待的人,果然,美貌和抗老全靠基因,和后天医美没太多关系。
不,或许是因为这个世界是由一本书衍生,所以才会有许多神异的事出现。
她的穿越,女主的金手指,还有过于年轻的方墨母亲,保不齐哪一天这个世界里出现另一个穿越者或者重生者也不稀奇。
这个世界应该存在被称为世界意识的东西,但根据她能抢走女主金手指,并且设计成功女主来看,世界意识能力不强,无法强制世界线按照既定的方向进行。
而且她现在和书里的背景板方墨在一起,算是脱离了剧情,只要不再靠近女主,触发离奇事件的概率就会低很多。
心中暗暗警醒,田欣怡按下不断发散,开始疑神疑鬼的思绪,专心应付即将到来的初见面,争取留下好印象。
女人和方墨在容貌方面没有丝毫相似,除了一身冷白的肌肤,方墨好像只遗传了她那身拒人千里之外的古韵。
时隔两年,再次见面,林志雅诧异于自已的平静,方墨薄红的眼角也未能激起她的疼爱。
她应该是想念方墨的,应该是疼爱他的,可面对方墨那张和方季惟如出一辙的脸,她的心和死了一样,荡不起任何涟漪。
多年受到的贤妻良母教育叫嚣着批评她不是个合格的母亲,平静的心无声宣告她并不爱自已的孩子这一事实。
毫不客气地掀开她佩戴多年的慈母假面,林志雅接受过高等教育,对心理疾病也有所涉猎,她早就知道自已病了,无法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孩子产生爱意,甚至将他视作她被苦难压迫诞下的苦果,每次接触都是将伤口再次撕裂。
可她不想去治,她的自我已经支离破碎,无法再去爱一个孩子,爱方墨无异于叫她放弃自已,她绝不允许。
“你个臭小子,两年没回家,真是剜我的心,想死为娘了。”林志雅眼眶微红,伸手用力拍了拍方墨结实的手臂,解开脖子上围巾给方墨围上。
扮演多年慈母,无需思考,身体就尽职的开始表演,只是和心疼欣慰交织的神情不同,林志雅与方墨肢体接触的地方始终只有指尖那一小片肌肤。
田欣怡乖巧的默声依偎在方墨身边,趁母子二人旁若无人的上演母慈子孝,不着痕迹地将方墨的手从腰上扒拉下去,往旁边稍稍,确保两人之间的距离不会太过亲密。
虽然方墨他妈看起来不太喜欢方墨,但人养条狗都会有占有欲更别说养个人了,初次见面就和别人儿子卿卿我我,那不相当于扯着人耳朵吼;“你养的狗现在是我的了!”
反正如果有一天田富贵突然带条狗出现在她面前,对那条狗比对她还热情,她绝对气得心肝疼。
所以在拐别家狗前还是要端一端姿态,既不能过分热情,让狗主人误以为狗金贵舍不得放手,也不能太过冷淡,让狗主人不放心放手。
总而言之在把狗拐进家门前得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