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识回怼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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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淘宝上下单了一个针孔摄像头,安装在我自己身上,保证陶颖在欺负我时能及时留下证据。
芳芳整天跟我形影不离,表明有事儿一起担。
如此过了几天后,陶颖也没什么动静,正当我们疑惑她莫非是个纸老虎时,我们在宿舍见到了学校保卫处的人。
我跟芳芳回到宿舍的时候,宿舍里已经站满了人,两个保卫处的人,我们辅导员,陶颖和小白。
而我的桌子上,摆放着陶颖的香奈儿包包。
保卫处的人说,陶颖下课后发现自己贵重的包不见了,连忙告诉了辅导员,辅导员带着学校保卫处的人到达后,在我的柜子里发现了她的包包。
因为包包价值五万元,所以要立案调查。
我给气笑了,这么明显的栽赃嫁祸,难道没有一个人看得出来?
我跟辅导员说,包不是我偷的,我没碰过那个包,你们可以去查指纹。
辅导员说:「我们在你柜子里发现了包,人证物证俱在,没必要再去核验包上有没有你的指纹,再说,就算包上没有你的指纹,也不代表不是你偷的,你可能是故意擦掉了自己的指纹。」
「可能?难道查案就是用可能二字查的?那有没有可能,是她故意把自己的包放在我的柜子里,然后栽赃嫁祸我?」
「我们在你的柜子里发现了包。」
「那又怎样!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把这个包放在我柜子里的!」我咆哮着争辩,拿起手机道,「我要报警!」
「报警?」辅导员阴沉道,「你想好了,这金额可是能达到立案标准的,犯了错应该端正态度改过自新,死不悔改只会让处罚更严重。」
我看着这一屋子面目可憎的人,只觉得无比荒诞和可笑。
我仍拨通了报警电话,警察听完我的描述后说:「既然东西已经找到,你们也都是学生,事情交到警局那边对双方都不好,所以后续事项由学校处理就行。」
陶颖立马哈哈大笑了起来,仿佛在看着一个小丑,芳芳紧紧握着我的手。
辅导员和另外两个人更起劲了,对我各种冷嘲热讽,他们「义正词严」地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宿舍里吵吵嚷嚷,走廊上来往的同学都看到了这一幕。
第二天,学校里有个大一女生偷室友奢侈品包的事被大肆传播开,晚上,辅导员给我发了一个文件,是学校给我的处分通知。
辅导员说,受到三次处分就会被退学,让我好自为之。
我说:「我没做过,这处分我不承认。」
辅导员没回我,我再发消息过去,发现辅导员把我删了。
我把偷偷拍下来的视频和自己的经历发在网络上,想要曝光这些人恶劣的所作所为,但视频发出去后,几乎没有水花就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