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她问我:「你也不要我了是吗?」
我的心明明已经被千锤百炼过了,就算是她刚刚说出我找下家那样的话,我也不觉得难受。
可她的这一句话,却让我的心突然刺痛了一下,我忍了很久才没有将她抱紧在怀里。
我抬头揉了揉她的发顶,柔声道:「怎么会呢?」
我怎么会不要她呢。
我变了。
我对余木的感情变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她的慈爱变成了疼惜。
她在国外过得好不好,成了我拍戏的空闲想得最多的问题。
我知道她选了表演系。
我很生气,也很高兴。
高兴我终于又有理由跑去找她了。
我安静地站在教室外面,看着她坐在窗户边听着教授的讲解。
窗外的阳光落在她身上,让她眼里都落了光。
她是真的很喜欢表演。
就像当年她妈妈没能阻止我上表演系一样,我最后也没有阻止她继续学表演。
我假装不知道,开始完成她妈妈没有完成的事情。
我终于懂了她妈妈当年说的那句话。
我也想尽我所能,将她的路铺得平一点,再平一点,好让她在以后跑起来的时候,可以不摔跤。
余木回来这天我有个通告要赶,秦风在电话对面急得跳脚,「这个时候你自己跑去接,是不是嫌狗仔的饭不够吃?」
不是。
是我太想见她了。
我知道我的思想龌龊。
我知道是我越了雷池。
但是只要再等等,我自私地想,只要再等等。
等余木遇到了喜欢的人,等她嫁了人,我就不会再靠近她了。
秦风被我气笑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你可以让她变成席太太。」
席太太。
我怎么敢呢?
我怎么能奢求这一辈子都得到救赎呢?
她一定会遇到一个阳光向上,比我更优秀的人。那人会让她笑,不让她哭。那人没有满身伤痛,只有无尽的阳光。
那样的一个人才能配得上她,才能配得上我的那只小刺猬啊。
明明「一周情侣」的综艺是我为她找来的。
她作为一个新人,综艺出道比选秀出道要好太多了。